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6篇
工作计划是我们完成工作的重要保障,工作计划的制定可以大大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篇1
2020年区教育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按照市、区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建设。1.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严格细化、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条例的重点内容及今年的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条例》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落实相关制度。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科室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建设,办事窗口和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二)推进任务协同。3.完成第三方评估工作。作为一级指标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牵头单位,积极协调,与文旅局、卫健局、司法局共同合作完成2020年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材料提交和佐证搜集的工作。4.通报工作进展。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措施具体、部署清晰。5.日常工作组织谋划和推进按时限和质量要求向区软环境办报送相关材料。(三)优化政务服务。6.政务服务标准化。为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服务窗口和科室制定并印发公布规范的办事指南,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表述清楚。7.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实现一网通办。落实《区2018-2019年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台账》所承担的任务,区级政务服务事项(5+x)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全年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审批,实际网上办理事项不低于全部事项的70%。(四)落实数字化建设。8.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认领。连通电子政务外网,完成认领市数据共享责任清单。9.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补充完善监管行为数据,行为覆盖率达到60%以上。(五)加强信用建设。10.信用信息公示和应用。运用双公示系统平台,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双公示管理系统报送双公示信息。11.加强政务诚信教育。一是建设教育诚信,促进社会诚信。将诚信教育作为机关、学校文化建设、日常管理和行业风气、师德师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培养诚信教师,提升职业素质。加强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把诚信建设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提高教师道德修养,对师德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三是培育诚信学生,提高文明素养。学校要把学生诚信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注重诚信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使学生能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培养自我、调整自我、完善自我。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牵头落实,相关科室协作配合的运行机制,确保日常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具体细化工作任务和步骤,落实责任分工。(三)积极探索创新。认真落实本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新局面。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篇2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拿地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落实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6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t;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t;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全面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把《条例》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要把履行职责与《条例》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条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条例》的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2.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积极认领和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事项;深入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赣服通和一网通办平台优势,2021年底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围绕开办企业、建筑许可、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登记、纳税减税、获得用水用电用气、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注销等事项提升便利度,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项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菅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宣传,继续开展剑邑商谈入企听诉等政企沟通活动;探索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服务对象库,分期分批走访街道相关企业;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5.加快惠企政策兑现。更新编印《市惠企政策汇编》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逐步将惠企政策纳入统的政策兑现平台。加强税、财、政、银、企的办事对接力度,确保各环节在第一时间办理好资金的申报、审批、兑现等事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加快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7.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大力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8.强化法律服务。送法规上门进行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9.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挂点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挂点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继续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0.建立企业落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
12.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街道营商办、街道工业办,各村(居)委会〕
13.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五条铁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措施,严禁非法摊派行为,对阻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严查快处并曝光;不定期通报优化菅商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责任单位:街道纪委、街道营商办,各村(居)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篇4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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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篇6
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加强人员教育学习。
二、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尝试提前告知制度。
财政局进一步梳理财政部门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职能,规范完善权责清单,清理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和收费,做到公共服务审批设置有法可依。优化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固化办事流程,提高本单位公共服务效能,提前一次性告知企业需准备的相关手续材料,保证工作实效。
三、全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强化主体责任。
财政局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与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财税改革攻坚,加快推进财政系统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动政府采购等相关领域改革,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实现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