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代销售合同参考8篇

时间:2023-01-09 12:05:46 分类:企业工作

写好一份合同,能够让我们更好的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利益和义务,制定合同是十分关键的环节,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家具代销售合同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家具代销售合同参考8篇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日xx年7月日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 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 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 交货时间:xx年 月 日

五、 交货地点: 。

六、 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

七、 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 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 乙方责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 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 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 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3

一、家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

二、买方自定规格家具需将图纸或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付卖方,经卖方审核认可后,由卖方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留存,以便交货核对。

三、家具交付时应随带《家具使用说明书》,质量标准按《家具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时,买方有权查阅《家具使用说明书》,卖方应予出示。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免费送货上门;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 元由买方承担; □买方自提,费用自理。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

五、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表面瑕疵等有异议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卖方应当场处理;对其他质量问题,按照《宁波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六、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计人民币 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余款计人民币 元交货前付清。

自定规格家具的,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余款计人民币 元交货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买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卖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自定规格家具的,不履行合同方应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 元。

2、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履行送货或提货,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超过 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卖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厂名、厂址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欺诈行为的,应依法追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买方购买家具总货款的一倍。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解决;解决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卖方(章): 买方(章):

余姚市明海红木家俬店

经营地: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4

供应商(以下简称为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更好的完善“奥腾名门”家具品牌的市场推广和规范运作,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经营许可

1、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销售“奥腾名门”品牌家具产品。

2、品牌家具。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在上述地区不得经营销售除品牌家具之外的同类家具产品。

4、甲方应为乙方指定之店铺提供双方预先商议好的广告装饰牌,提供宣传单页等资料,并给予乙方人员方面的培训和技术上的支持。

二、双方权力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经营地域和期限内享有品牌家具经营销售权并拥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完成续约。

2、乙方自主经营,享有该产品在规定地区宣传、推广及销售的权力,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仿制甲方产品,侵害甲方权益。双方不得将结算单、合同、图纸、技术参数及具体营销方案等非宣传用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结算价、保证金及提货额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结算价格是:同款首套产品以出厂价的进行结算;同款第二套及以后产品以出厂价的90%进行结算;产品具体报价以甲方全国统一报价单为准,若有价格变动,则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同意解约的情况下,甲方应于一个星期之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在正常合同期内,若甲方单方面违约,应按照此保证金1。5倍金额赔付给乙方;若乙方单方面违约,则甲方有没收此保证金的权力。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每月的提货额应达到万元,货款计算按实际交付给甲方财务结算为准。若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提货额,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四、货物交接

1、乙方订货及货物变更,一切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回传乙方才有效。

2、甲方仅负责把货物完整无缺的运送到乙方指定的或相应的当地物流货运部,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货运部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五、货款结算

1、乙方订货时应向甲方支付30%的定金,其余70%的货款应于甲方发货前24小时内按照甲方指定的账号汇入,公司一律款到发货,如因款未到而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取消代理合同并追究损失。

2、甲方所有产品结算价格均为出厂交货价,不含运输费、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出货产品质量稳定、新颖、受市场欢迎、具有竞争力,且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给乙方供货。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少件或跟订单所要求的尺寸颜色不一致,导致影响销售,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并拍照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证明及照片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追踪处理,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证明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并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及时作相应处理。但由于在运输途中物流所造成的损毁、损坏由乙方自行要求物流赔偿,如需甲方配合的话,甲方应全力配合。

七、合作(合同)期限及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须提供以下证件并作为附件存档:甲乙各自方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乙方签订合同者为自然人,则乙方应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止,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天内(除去假日)不发生业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须承担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合同附件,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如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5、本合同共五页,如有任何缺失、涂改、篡改均视为无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见报价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由货物总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组成,其中:

1、货物总值::5600元;

2、运输费用:0元;

3、安装费用:0元;

合计:人民币:伍仟陆佰元

三、技术要求说明

1、如需借助图纸说明的事项,必须附有图纸;

2、样品说明的事项;

四、交货条款

1、乙方送货产生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1%计算。

但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送货不视为延误送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订货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3)甲方未提供适当的安装条件;

(4)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2、由于家具工程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的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年的产品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变形,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退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但收适当的材料费和工本费。

六、付款方式:

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本合同付款方式应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付款;作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小写:2200元)

第二期:货物安装完毕,甲方应在当日内验收且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 %的余款,即人民币:______(大写:叁仟肆佰元)。¥:3400全部货款未结清前,所有产品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达90日,乙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应支付逾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报价单所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

(1)订制品,桌屏、高隔间,甲方应全额赔偿。

(2)屏风、椅、沙发等有色产品及木制产品等其他类商品退、换,以销售之20%收取赔偿金,运输费用需另行承担。

(3)有损坏者接受退、换。甲方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2、如因甲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7天前通知乙方。

八、附加条款:

1、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外3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超过一个月的,除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还应交纳额外的仓储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预付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4、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签订后定制产品颜色和尺寸不能更改,如需要更改所有费用全由甲方负责。货到齐付清全款。附件报价做为本合同的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6

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建议明细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价格条款:

__________(规格)家具______套,单价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_元。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保险、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1、在五年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3、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7

甲方(需方):天津x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外观无瑕疵,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

四、交货时间:20xx年 月 日

五、交货地点: 。

六、合同总额(见订单明细): (¥ )。

七、货物明细:(附表一:订货单)。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总合同款的 %

作为定金,并于货到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付清;

②乙方交货后,并收回全部货款的同时,应与甲方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向甲方交付质量保证金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如有售后维修或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应质量保证作为损失补偿。

九、包装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付款。

十一、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材质及相关质量、技术标准(或与封样、图纸标示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货送到,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且不付货款,或扣除总货款的20%~50%的违约金。

③乙方应保障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为甲方无偿提维修服务,除非人为损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般报修应在3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质量责任保证金。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合同附页、订货单、收货验收单与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对本合同发生歧义或纠纷,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同时各自保留法律 诉讼权力。

甲方:天津x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代表:

印章:

家具代销售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同意签订本买卖合同,以上简称甲方、乙方,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家具总金额:本办公家具总金额为319249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玖仟贰佰肆拾玖元整)。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安装交完货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因乙方无故推迟拖延支付甲方货款,凡超过合同规定期乙方向甲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额(1%)元风险滞纳金补尝甲方。

三、质量要求:以乙方的要求及图纸标示为准;甲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甲方保证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品质优良,不低于同等标准)。

四、甲方应将发货的时间通知乙方,如乙方暂缓发货,须提前5~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如货到乙方工地后未能及时提供场地给甲方进行存放或安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运输、调试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依本合同所定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如乙方保管货物不当造成的遗失及产品表层刮花及损坏问题,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亦应负责修理。

七、验收标准:①甲方依据合同所协定的内容及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②乙方应在甲方产品安装完工当天或次日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在此时间内没有验收,则视为所有产品均符合乙方要求验收合格;③甲方安装完毕后,家具在未验收前不能使用。④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整损坏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八、售后服务:①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承诺 半 年质量保障;②在质保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通知甲方,甲方须在72小时内受理,甲方应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运输、调试费等)上门修理。③保质期内家具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需甲方进行修理将收取材料及相关修理等费用。

九、所有权保留:在乙方未付清货款前,产品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该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付清所有余款后发生转移,此期间产品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十、双方权利:②甲方有权按期收取应收货款。③因乙方付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五天,甲方有权收回产品并保留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①如乙方不按期支付货款,依逾期支付总金额按日百分之一计付违约金;②如乙方延期支付预付款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③如甲方逾期交付使用,依已收货款总金额按日百分之一计付违约金。④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30%违约金。⑤甲方按合同安装完毕后,若乙方提出安装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各代表签章当日生效,并具有相应的经济效益及相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严格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家具代销售合同参考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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