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梦想的作文通用5篇

时间:2024-04-21 09:45:48 分类: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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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梦想的作文通用5篇

给梦想的作文篇1

在英语课上学到了关于各种职业这单元,有一部分让我深感有趣而又感慨万分。句子基本上都是说:某人的职业是什么,但是某人的理想又是什么。初读到此处,我顿觉可笑。呵,难道这从事的职业和自己的理想不能统一么?这又怎么可能呢?然而,在心中反复揣度,却恍然大悟:事实可不就是如此?很多人都没能完成自己的理想,没有完成自己真正的那个梦。

就像有的人想做一个画家,可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只能无奈的从事另一种职业。有的人明明热衷于表演,可是最后只能做那个在餐厅里奔波的服务员。此时,我不禁思考着一个问题:现实离梦究竟有多远?在我看来,说远不远,说近却又不近,可谓是时远时近。远的时候便是一个孩子渴望做的职业偏巧是当时的冷门,不挣钱的行业,或许是家长不喜欢的职业。那样,向着这个梦想前进的道路上就阻碍层层,来自家人的,来自社会的,仿佛汹涌的潮水一般向他涌来。这样也不是不可能完成梦想,只是前进的道路没有光亮,遥远而漫长。如果不是一个非常执着的人,或许半路就放弃了。再说第二种,离梦想异常近的人。那他一定是个幸运儿,要么自己喜欢的职业是非常好而又让父母赞成的,要么父母是极其开明的人,可以在背后默默地支持。这样,他离梦想便会很近,几乎触手可得。

就因为这种种因素,所以才导致现实和梦的距离始终在变化着,也正因为某些因素,才使得有些人不能如愿,只是违背自己的意愿去从事另一种职业。或许,最幸福的应该是我这种还不知道做什么的,因为我无论从事任何职业,都不会感到失落,都会充满了热情。

给梦想的作文篇2

走进了新的天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观赏着各种奇异的景色,听着动人的歌声,我总会为生活我在七彩世界中而骄傲。

梦想和爱好是平等的,是不分彼此的,与我所做之事更是密不可分的。在有些人的眼中,我骄傲,自满,不思进取,嚣张跋扈,但在我的心中,他们连批评人的资格都没有。每当我听到这样刺耳的嘲笑声,总会感到心里一痛,然而我并没有生气,我没有理由反驳他们,毕竟我只是一个学生。谁能想到一个没有任何学习观念的人,又有什么理由来反驳呢?

是的,我没有所谓好学生那种只知学习,不思后路的死板,没有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的劳苦记忆,更没有迎题而解的主动。我确实不知道什么是学,但也对他们没有什么怨念和好感。试想一下,一个深爱与文学,厌恶其它的人又怎能学好呢?更何况是一个正值青春,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慢长岁月中,我难道就必须苦恼得度过这个初中吗?我难道要和他们一样孤独的重复这种生活吗?不,我并不满意,我不想就此平凡的度过,我更不想一无所获的离开,这样离开世界,离开祖国。

初中的日子是无趣的,一天天背诵,学习。没当我思考某种事物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两句话突然闪现,将我打断,那时候,我定会愤怒异常,但并不会开口打断,这或许是一种懦弱,却也是一场忍耐,一种手段。为了什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原理呢?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深奥,富有哲学道理的问题。每个人的成长,都必须伴随着一定的困难或问题,而这,是其中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这其实并不是我的信口开河,而是它有着自己的骄傲,想想一个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存活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只有不甘于平凡的人才能不像那些幼稚,无趣的人一样生活,他们有自己的骄傲,有自己的原则,更有专属于他们自己的道路。他们并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侮辱的,可以批判的,他们永远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活。

给梦想的作文篇3

我有一间小屋,它既是我的卧室,又是我的书房。在这间小屋中生活着许多书精灵,他们记录着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同时又为我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每一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我都会在屋子里拿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品读,有一本书令我印象非常深刻,是吴洲星写的《红舞鞋》,这本书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而在这期间里,朋友的背叛、伤害及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主人公李莎莎却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这个凄凉但美丽的故事令我感慨万分,李莎莎为追逐自己的梦想而变得坚强勇敢,她为了成功不惜一切代价去努力去奋斗去拼搏。那我们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像李莎莎那样朝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呢?还有主人公李莎莎身上为他人着想,乐于助人的品质也值得我去学习。

除了《红舞鞋》一书以外,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红豺》也让我为之感动,豺与狼本为天敌,可一匹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了仇敌的孩子——狼崽甜点心。火烧云将复仇的火焰化成了柔情而伟大的母爱。在这跨越种族之间有这样一种爱在无声无息的流淌着……当我读完此书后,也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是啊,母亲的爱如甘露般美妙如阳光般灿烂。所以我们也要学会感恩母亲孝顺母亲。只有这样,爱才会如星光般闪烁在母亲与孩子之间!

不仅仅是《红舞鞋》《红豺》,其他的书也带给了我不少知识与感悟,如:儿童小说家杨红樱的《笑猫日记》让我走进了动物心中那个奇妙的世界;美国作家弗兰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小公主》使我学会了宽容善良,有爱心等品质;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令我懂得了不管对学习还是生活都要积极向上,奋斗拼搏……

这每一本书都送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一切美好品质。当我在书海中徜徉,在书的天空中飞翔时。我在书中所积累的成果已逐渐化成了一根根羽毛,一双双翅膀,一块块石头,一盏盏明灯。轻轻地引领着我在梦想的道路上前进,慢慢的使这颗梦想的种子生根发芽成长……

给梦想的作文篇4

——梦想的彼岸能有几人能到达?

“长大”是每个人最初的梦想,“长大”能使小孩子们变得成熟,但其实孩子们渴望挣脱大人的“束缚”,当挣脱“束缚”以后,却没有目标,漫无目的……当初“长大”的梦想已经实现,但,下个目标会是什么?想到了一个目标后,又想到另一个目标,轻易地变来变去,一直没有目标……

当终于确定目标后,却又坚持不下,然后,放弃……又换了目标,有的坚持下去了,有的再次坚持不了,然后,再次放弃。换来换去,放弃又寻找,寻找完又放弃,日子如同旋转木马般一晃而过,时间渐渐苍老,但梦想与目标还是在更换……

目标=梦想,也许这是小孩子的看法,但小孩纯真,看错不了,目标等于梦想,目标在更换就等于梦想在改变……

人生没有目标,就会淡然无光,但是,若是放弃又寻找,寻找完又放弃,这样的人生永无光,更别提什么辉煌人生。淡然无光的人生还可努力发光,但永无光的人生即使努力也难挽回。

目标=梦想,人生之道理,目标没有,梦想没有,人生暗淡无痕,死寂一般……

目标=梦想,人生之哲理,哲理=道理=目标=梦想……

梦想的轻易改变,目标的轻易改变,无聊的戏剧,终有终结的一天,无论是暗淡无光的人生还是永无光辉的人生,或是灿烂辉煌的人生,终有被终结的一天,刚好,那一天,人生的路就走到了尽头,人的生命也就被画上了句号,即使有的是永远不能修改的病句……

给梦想的作文篇5

动听的旋律,五彩的音符,对!那就是音乐。从小在音乐的环境中长大,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的同时,我更享受着音乐给我带来的美妙和幻想。我一直想握住音乐的手,一直,甚至是一种渴望和迫切想握住你的手,然而却总有那一段不知宽窄的距离。

当别的孩子还在听着“外婆桥”的时候,我的身边已经萦绕着门德尔松《乘着歌声的翅膀》,当别人开始学唱周杰伦的《双截棍》时,我的身边却有着维瓦尔第的《四季》……对于此,难道我还没有握住你的手吗?是的,没有。虽然你离我是那么的近,甚至唾手可得,但我却觉得,你的内容是那么的深邃,你有几百年的文明,可待我去追随!

步入童年,我开始了我的琴童生涯,每一天我都在你的怀抱中长大,原以为这样我握住了你的手,已经完全走进了你的世界,但是,我错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愈长,却愈使我感到自己的无知。

在我赏阅了许多的音乐作品后,在我欣赏了海顿的《时钟》的严谨,贝多芬的《命运》的澎湃,莫扎特的《小步舞曲》的轻悠与闲适后,我震撼了,我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是肉体上的,精神上却仍有那一丝的欲望,幻想和看不见的距离。

我一次又一次地品尝你的韵味,十几年,几乎每一张cd都听过不下十遍,每一次都迫切地伸手想要握住你的手,但每一次却总有喜悦中的遗憾。这样的场景在幻想中就犹如宙斯想要抓住上帝的手,却被那一道鸿沟隔开,可望而不可及。或许,音乐,你就有这样的一种魅力,让我充满幻想,让我不断企求,让我大步前进去追寻。

在我15岁那年,参加了帕尔曼的大师班。这位大师并不如我想像的一般:风度翩翩,矫健的步伐,灵活的舞台表现力,却是从小患了小儿麻痹症而导致了双腿残疾,下肢瘫痪。这大出我的意料,然而,当他撑起手中的弓,灵活的手指跳动起来时,我发现音乐在他的演绎下有着别样的风情和感觉。我熟悉的音乐更具生命力和无限的张力了。此时,我明白了,音乐是需要心的演绎,不只是技巧与音符的堆砌,而是生命的华彩,人生的篇章。

我爱音乐,我想握住你的手,或许,我现在握不到,将来也握不到,但是你的奇幻和异彩就在于不断地追求和体味,这也就是中外音乐家都用一生去追随你的原因吧。

去梦想,去寻觅,去征程。

只为了想握住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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