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月工作计划6篇

时间:2023-03-06 10:09:05 分类:工作计划

定期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可以让我们以后的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工作计划在制定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工作做好分析,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校车月工作计划6篇,感谢您的参阅。

校车月工作计划6篇

校车月工作计划篇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1、 学校将对幼儿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班主任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长任必须对本班幼儿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2、 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幼儿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 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每辆车每班次的各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家长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幼儿排好队等车。

2、 每周召开一次跟车教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3、 每周五对乘车幼儿进行电话询问幼儿乘车情况(跟车教师是否下车幼儿,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幼儿是否打过电话。)

4、 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校车月工作计划篇2

本学期我校有乘车学生八百人,校车6辆,为杜绝乘车的安全问题发生,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管理。

一、聘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优秀驾驶员,成立车队,聘用艾中亚为车队长,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及驾驶员思想教育工作,车队长的工作向校车安全主管领导负责。

二、明确责任人,校长对校车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成立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兼任小组长,一名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

三、对车队长、驾驶员、跟车教师、班主任、每日值班教师的安全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定期考核。(见“车队长、驾驶员等的职责与考核”)

四、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考核内容之一)

五、为杜绝学生乘错车、漏乘车现象,加强每日、每班次乘车人数的核实工作。(具体方法见“值班教师职责与考核”及“乘车学生人数核实表”)

六、根据实际情况,跟车教师选出每班次的学生车队长、各站点的小站长,并落实学生车队长、站点站长的职责。

七、每辆校车的驾驶员与跟车教师共同制定每班次各站点的接送时间,目的是①控制驾驶员超速;②便于学生及时到站和家长及时接送。

八、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培训与教育:每星期一上午9:00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会,参加人员有校车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驾驶员、跟车教师;星期二中午为学生车队长培训会,参加人员有主管负责人、全体学生车队长。另外,跟车教师与车队长根据需要,不定期的召开各班次、各站点学生小站长培训会,以培养各小站长的管理能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责任心。在每星期的班主任会议中,总结安全方面的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在每日的晨会课上,班主任都会不厌其烦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安全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学生胸牌佩戴的管理。

十、加强中途学生离校管理。学生中途离校需有班主任签写的离校证明。

十一、加强对乘车过程中重点细节的管理与检查,比如车到站时,车要完全靠边;跟车教师应先下车;有过马路的,教师要送过马路;车在行使过程中杜绝学生在车内走动等。

十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跟车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好每一细节,防微杜渐,堵住安全隐患,确保每天每位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校车月工作计划篇3

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车使用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使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长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理制度

一准入和退出制度。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管理条件的专用校车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安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校车卫星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及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防卫装备等安全设备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不服从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自动退出或吊销、注销或撤销制度。

二驾驶人管理制度。

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或临时使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三安全乘车制度。

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上交安全管理承诺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必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和工作流水账,定人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校车,确需使用校车的,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亲自委托的成年人在乘车站点接送。校车运行实行“实名制”登记,达到“五定”要求,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站点、定时间。校车行驶线路、站点、时间、接送人员要随车公示,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及咨询、监督、报警电话等信息应随车公示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和其它延伸性服务。

四线路审查制度。

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按照有关权限和管理规定共同审核批准。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趟次规范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时间、线路和区域内运行,只能在核定停靠站点停车上下学生,只能用于接送上下学学生使用。禁止跨线路、跨区域、不在规定行车时间接送学生,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禁止在非接送学生的运行时间外包括放假期间将校车用于人员含教师、学生等接送和货物运送等。

五定期检测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严格问责。

六运营监督制度。

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质监等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抄告其它相关部门。

七学校管理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传授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八应急处置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校车管理负责人、教师、驾驶员、随车人员、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保护现场并报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次生交通事故发生。若发生恐怖暴力等事件,以“生命第一”为要务,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在全力确保学生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并可使用校车上自备的防卫装备进行正当防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校车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校车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作用,定期研究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协同管理、相互支持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监管,严格确保校车有序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严格履行职责。

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及时、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驾驶员、随车人员、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牵头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审核校车运行区间、时间、线路和停靠站点。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职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做好宣传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意义、政策和措施;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公路提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车”和其它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校车月工作计划篇4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好我校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 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组 长:杨xx

副组长: 杨xx

成 员:全体老师

三、强化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xx]20号)文件精神及区政府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监管,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四、校车运行情况分析

(一)我们已做如下工作:

1、召开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2、组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岗位责任制。

4、召开全体教师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5、召开乘车学生安全教育大会。明确乘车纪律,每车推选一名校车安全员。

7、召开车主及司机人员会议,明确安全职责和学校对他们提出的要求。

8、签订学校与车主安全责任书。

9、签订学校与乘车学生及家长安全管理责任书。

10、向学生家长宣传区校车管理有关政策。

(三)我校工作流程:我们的要求校车在校门口的停车场让学生上、下车,分车不超员运营,在校大门口处由校车管人员检查。

(1)早6:00—7:50校车按时把学生送入校内。届时学校有专人负责,开校门,学生下车后司机或乘务员到校车管办公室办完离校手续再离校。

(2)晚上16:00——18:00校车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分车接学生出校门。到校大门口后主动接受校车管理人员的检查,确定无超员再出校门,并由司机或乘务员办好交接单,方能离开学校。

(三)学校将定期召开校车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下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本着“积极工作、相互协调、明确责任、重在落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全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学之中去,利用校会、班队会、晨会等平台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对车主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争取达到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六、具体工作

1、校安办应加大人力投入,切实把校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上级要求,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乘车学生家长代表委员会、乘车学生分布及学生安全教育等规章制度且在主管领导办公室上墙。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尽快熟悉管理业务,把工作做实做细。

4、落实校车管理校长总负责,分管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主任主抓的层层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5、落实例会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家长委员会会议、车主工作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车安全员会议等,并做好纪实工作。

6、校长与分管校级领导、中层负责领导、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7、建立乘车安全警示制度:学校和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每日放学了前1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8、实行交接单制度,执行“签单制”。

9、做好校车进出校门的检查工作。每天早晨,学校安排5到6人,逐个班次的乘车情况进行验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与司乘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交接单上,保证交接时间人数的准确。车主认真、完整、具体的填写好与学校的交接单。交接单保存规范工整,保存期为一年,存档备查。

10、将乘车安全教育纳入到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及思想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内容之中,使学生在乘车的过程中,同时也受到文明礼让、守时守信、爱护公物、团结友爱、遵守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11、实行学生乘车自治管理。班级里每个班次的学生要有一名班级安全员,负责本班级这一班次学生的管理。每个候车点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行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管理者会议,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12、落实领导定期跟车制度。学校领导要定期跟车考察,掌握车辆运行、学生秩序、路况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大雨大风、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有冰雪路面时,学校领导要跟车考察,及时处理各种险情,确保平安。

13、及时开展安全乘车总结活动。对在乘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纠正,对表现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时表彰。每学期都要开展评选优秀小乘客、优秀安全员、红旗校车等活动,并且将红旗校车的情况反馈给主管部门。

14、学校要与每名乘车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教育责任状》,并存档。

15、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档案资料在德育处单列,做到资料详实准确、管理有序,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并保管。

16、明确学校乘车安全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预案。

17、制定学校乘车安全工作计划。

18、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19、完善校车审核查验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校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县校车办通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0、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校车管理人员每日坚持上岗,各负其责。

21、重新查验校车《校车通行证》、驾驶员证件、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做好校车日常维护工作、是不配齐应急救援装置。

22、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每月以校为单位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

(2)学校充分利用板报、班报、广播等手段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学校每月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代表会议,通报学生乘车情况。

(4)学校每周召开一次乘车小组长会议,总结乘车情况并对小车长进行培训。

(5)填写好安全教育记录。

23、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教育责任状》。

(2)乘车学生分组明确,设有乘车安全员。

(3)每月初进行一次学生乘车人数的统计和调查。

(4)校车必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停车接送学生。

(5)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每月跟车实地考察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乘车学生要排队上下车,秩序井然,保持车内卫生,乘车时不许把手臂、头伸出车窗外。

(7)落实学生乘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4、设定好学生乘车乘降点和校内停车点。

以上未尽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实。希望用我们的工作把校车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校车月工作计划篇5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则,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师生安全,做到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校其他相关制度。

2、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的校车,保持车内外清洁。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校车的水、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上报维修;发现存油不足时,要提前加油。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校车一定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停乱放。司机离开时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证上交保安室保管。

5、不准酒后开车,车内不准吸烟;行车时不准接打手机,急需接电话时,应靠边停稳后,再接。

6、司机对乘客要有礼貌、热情和蔼,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若发现对客人无礼,态度傲慢、情绪开车和说粗话,情节严重按实际情况处罚。

7、司机对园长、校车主管领导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推辞,不能顶撞校领导。

8、司机出车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领导并说明原因及批准方可。

9、司机未经园长、校车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车开出去,不得将自己保管的校车随便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造成事故负全责。

10、司机不得开飞车、疲劳车、违章行驶、酒后驾车出现责任或造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自己负责。严重担负刑事责任。

11、司机在园内要注意生活文明,尊重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在学生及家长面前注意文明及形象,并遵守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12、接送学生时,如遇幼儿迟到,要服从跟车老师安排,在跟车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必须要配合好跟车老师做好接送学生。

13、司机要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对上班迟到而影响接送学生进行经济处罚。

校车月工作计划篇6

本学期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个工作方针,把安全放在幼儿园工作首位狠抓落实。为了进一步落实文教办对幼儿园校车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强化了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力度。我园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幼儿园通过与安全分管领导、司机、跟车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幼儿园还建立了完善的校车档案,并有校车、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日常乘车记录。

(二)幼儿园严格落实校车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 , 校车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要有记录,每次出车前和回园后的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

(三)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教师严格执行上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注意管理好坐车幼儿的上、下、乘坐安全。如果幼儿无人接送,跟车的教师要负责到底,安全无误地将幼儿送到家。

(四)校车安全:上学期国内校车事件频频发生,一次一次的血的教训,时刻警告我们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和整治工作不容迟缓,这是一根紧绷的弦,丝毫不能松懈,不可忽视校园校车的每一个安全整治排查的工作环节,我园每周定期给校车司机、教职工召开安全工作的会议,加强跟车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对司机们的“安全第一,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校车内的安全工作,教育司机不超载,不超车,不超时、不抢道,幼儿上下车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教育幼儿在车内不能乱动,以

免碰伤,教师随时在车内实施安全教育,司机必须做到定期对校车的排查和检修,时时刻刻加强跟车教师对幼儿在车内的一切安全事项和指导。

一、明确各成员职责

行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跟车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随车老师:时刻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二、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定期检查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接送幼儿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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