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7篇
一份合理的工作计划是根据我们的工作任务制定出来的,提前在工作计划中给出实现目标所需的成本,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7篇,感谢您的参阅。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托幼机构,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1、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xx%;高危孕产妇管理率xx%;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
7、妇女病普查率6%,普治率9%;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xx%。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
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
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
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xx%,督导行政村占xx%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
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xx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
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xx%,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
三是杜绝家庭接生。
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
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xx]76号)文件精神。
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
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
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xx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
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
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
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2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xx/xx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xx0%
住院分娩率达xx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并进行全局通报。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3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孕产妇保健工作,加强孕产妇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孕产妇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二)具体工作指标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早孕建卡率达85%以上(2)孕产妇保健建册(卡)率达85%以上(3)产前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4)高危妊娠管理率达100%以上(5)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本院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兑现率达100%;辖区内县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兑现率达95%以上。
(2)完成农村育龄待孕妇女增补叶酸380人;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70%。
(3)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275人。辖区内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知晓率达85%以上。
辖区内提供母婴阻断服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率。(一)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实施专案管理,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2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加强医院产科质量管理,强化产科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无菌操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医疗文书档案的书写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登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强化孕产妇报告制度。
(四)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三、做好重大公工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完成项目任务全力做好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咨询与检测,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提供综合的干预服务。
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本院住院分娩和辖区内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的补助兑现工作,做好辖区内育龄待孕妇女的叶酸增补工作。
四、加强村级指导与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例会,通报上一季度的工作进展,安排布置下一季度的工作,以会代训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妇幼保健业务技能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培训,不断提高村级妇幼保健队伍的素质。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村卫生站进行一次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与督导,发现工作亮点,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每月24日各村上报妇幼报表及相关资料,核对镇、村两级妇幼台账。
五、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与管理
(一)凭本院产科医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为本院住院分娩的儿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并规范归档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证章分离管理管理。
(二)负责辖区内非医学助产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的审核。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制定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健康讲座、利用一些法定节日开展义诊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求镇、村两级每季度举办一期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主要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的好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接受服务。
七、加强信息管理,按时上报各种孕产妇保健报表及资料按时参加旗卫生局和旗妇幼保健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按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资料,积极配合接受自治区、盟、旗各种妇幼保健工作督导和检查。
八、做好旗卫生局、旗妇幼保健院和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4
20xx年是《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的终末评估年,也是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的关键年。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宗旨,以《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13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13年)》为指导,以《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为主要任务,履行妇幼卫生公共职能,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推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工作指标要求
(一)孕产妇死亡率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5%;农籍孕妇孕期免费体检率达85%以上。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市区达98%,农村达90%。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全市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市区达95%;农村达80%。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15.农村妇女叶酸服用率达80%以上,服用依从率达50%以上。
16.项目区县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共完成2.4万例,治疗率达95%以上。
17.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
二、加强妇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剥离住院业务,确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设置床位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剥离住院业务,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统一名称为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二)落实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公共卫生能力
在确定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公共卫生职能后,各区县要通过资源调整、改造、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确保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需求。依辖区人口房屋面积要达到2500平方米、3500平方米、4200平方米三个标准。凡按要求时限和标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区县,经市发改委、市卫生局验收合格后,由市发改委给予资金奖励。
(三)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
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卫妇字2号),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一般应在40-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区县妇幼保健力量。
(四)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实行预算科目单列,保证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其中,人员经费按照编制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要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8号)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认真执行,并随着经济增长和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而增加;公务经费要按照工作需要核算,并认真落实。
三、保证母婴安全,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区域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对实现年度承诺目标的区县和对抢救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为考核标准的妇幼卫生工作资金分配方案。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同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作用,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各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实现产科设置和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产科质量。对全市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机构实施校验。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天津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四、深入推进《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的贯彻实施
(一)继续推进12项免费惠民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办法》为指导,规范进行全市惠民项目。
(二)做好与教委、人口与计生、妇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生殖健康等项目的社会发动和健康促进,实现健康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和部门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推进学前儿童常规血压监测,20xx年实现全市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加强剖宫产控制,在物价、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将剖宫产率与产科执业校验管理相结合,确保剖宫产率的有效控制。
(四)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xx年)监测评估方案》。从政策环境、过程指标、项目绩效、人群满意度、社会影响、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工作,示范和引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高效率、高水平运行。
(五)和分析数据成果,形成众多高水平学术文章和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一)通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规范基层产科服务。
(二)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健康教育、个案咨询指导、免费进行叶酸水平监测、进行每日补服记录、全程结束结果反馈、分娩结局追踪等形式,提高目标人群的依从性。
(三)以国家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为契机,提高社区妇女保健服务能力。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津卫妇4号),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八、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广告的行为。 工作计划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5
一、奋斗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xx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xx‰以下;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
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7、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80%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0%;
8、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85%、疾病检查率达到20%;
9、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80%;
xx、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xx、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
1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全力抓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与新农合政策衔接,基本实现农村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服务,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xx0%。
2、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强化项目信息报表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叶酸补服率达90%以上。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5%,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4、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xxx筛查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5、县级保健机构要认真履行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和指导职能,积极为城乡妇幼保健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为不具备提供妇幼保健技术的城乡所在的群众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二)以妇幼保健卫生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①根据妇幼保健院实际,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分析,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成果。
②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建设力度,积极向省厅争取项目支持,努力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保健服务和产儿科临床必需设备。
③县妇幼保健院争取今年完成保健大楼建设,确保我县县级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同时协助各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④继续巩固“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县级有技术能力的妇幼保健机构。按《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在20xx年7月底前迎接市级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重新评估工作。省卫生厅于8月份对 “县级急救中心”进行抽查复评。
⑤继续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工作,针对乡级所有助产人员组织产科基本知识的强化培训,完善乡级产科基本设备配备标准,按填平补齐的原则,逐步配齐必需的产科设备。
2、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
①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培训。要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②产儿科技术培训。组织县、乡级产科,儿科,保健人员到省市培训,内容包括产科诊疗常规、产科、新生儿科急救知识和技能、新生儿复苏、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县级保健机构组织乡、村级人员培训,内容以强化产科、儿科“三基”知识和技能、产科、儿科诊疗常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村级保健常规为主。
③为提高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业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县级产、儿科人员的进修培训。20xx年全县至少要安排3名县级或乡级人员(产科或妇幼保健人员2名,儿科人员1名)到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其中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不得少于1人,每人进修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重点掌握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复苏技术以及妇幼保健技术等。
3、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
①加强“母婴三证”管理。要严格机构、科室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爱婴医院复评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②积极抓好“两纲”规划和评估工作。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系统发展纲要》及《贯彻20xx—20xx年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县实施20xx—20xx年“两纲”规划。
③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落实死因控制关键措施,杜绝可避免的死亡,建立危重孕产妇监测评审制度。
④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减少母婴传播疾病对新生儿的传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⑤抓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卫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0%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指导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抓好新生入园入托体检及老师健康检查。
⑥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乡级妇幼卫生信息报表的培训工作,规范各项妇幼工作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⑦继续抓好孕妇学校、育儿学校的管理,力争今年开设新婚夫妻学校,以孕妇学校及育儿学校为龙头,带动全县妇幼保健工作。
4、继续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
①积极推广免费婚前保健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20%。
②组织开展防治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按照《江西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产前诊断网络,积极推动产前筛查工作,规范遗传咨询和b超产前筛查技术。
③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xx年版)》,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5、大力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实施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继续实施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等项目。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6
一、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一是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建立婚前保健和孕期保健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三区妇幼保健所和市妇幼保健所要力争政府支持,建设符合要求的妇幼保健所。各级妇幼保健所要进一步合理布局、增加设备、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二、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积极推进孕产妇保健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年底全市两个门诊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80%;二是完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努力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三是加强和规范孕产妇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孕产妇急救能力和服务质量,力争住院分娩率达98%,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四是强化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争取补服率达80%,知晓率达90%以上;五是继续推行农村孕产妇乡镇卫生院平产免费,严格控制剖宫产率,严格执行剖宫产最高限价政策;六是继续做好hiv、乙肝、梅毒母婴阻断工作,积极主动与各级疾控中心沟通协调,掌握辖区hiv育龄妇女信息,建立健全hiv育龄妇女健康档案,逐步提高孕期保健hiv自愿咨询和检测率,切实做好hiv育龄妇女和儿童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做好梅毒阳性产妇和其所娩婴儿的跟踪随访工作,扎实做好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工作。
四、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检测实验室,完善筛查网络,各县市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70%以上。进一步规范新筛工作,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质量。
五、积极推进等级保健机构的创建和评审工作。加强爱婴医院(卫生院)创建与巩固,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心卫生院创建率达100%,普通卫生院创建率达70%。对已创建命名的爱婴医院(卫生院),根据卫生部颁发的爱婴医院复核办法进行全面的复核评估,以迎接国家、省对爱婴医院(卫生院)复核评估。
六、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托幼机构设置保健室、配置专(兼)职人员,做好集居儿童保健管理。
七、继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年底前全市要基本做到统一妇幼保健软件,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工作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继续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全面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
八、强化妇幼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妇幼卫生管理
1、严格妇幼保健服务市场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强化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市场管理。与相关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助产、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和非法组织妇科病检查活动。
2、严格资质审批许可。要严格助产、终止妊娠、计划生育、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资质的审批许可。
3、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严格督导考评制度。按照省厅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妇幼保健服务程序和技术规范,拓展服务范围、推广适宜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县市区除进行专项工作督导外,每季度对辖区妇幼卫生全面工作督导一次,市局每半年督导和考评一次。
村卫生妇幼工作计划篇7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 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20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现制定20xx年妇幼工作计划。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 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 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 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 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 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