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5篇

时间:2023-01-28 11:04:28 分类:工作计划

为了保证活动可以成功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方案,只有事先制定一份全面的活动方案,才能使接下来的活动顺利开展,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5篇

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篇1

一、总体目标

聚焦“放心消费在xx”主题,全面充分展示放心消费建设成果,打响新一轮放心消费建设行动。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调处工作,提升救助效能,满足消费者期待。加大对行业内消费痛点的打击攻克力度,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和安全。广泛推动消法宣贯落实,激发调动消费维权社会力量,进一步营造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宣传推进行动。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各消保分会、各消保委成员单位要大力强化放心消费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放心消费成果,广泛弘扬放心消费示范典型,多形式推出创建动员活动,着力推动放心消费处处有宣传、人人皆知晓。市场监管局各所(分局)要组织开展好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单位回访活动,通过走访调查、消费体验等形式,重点跟进无理由退货承诺公示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指导企业以规范、醒目的方式公示承诺事项,真正做到有诺必行。在此基础上,要主动积极提振企业创建意愿,为高质量完成今年放心消费建设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开展重点行业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对消费需求旺、矛盾纠纷多的行业,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重点关注老年保健品、汽车及配件、旅游和金融等消费领域,同步监管线上线下市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捆绑销售、虚假宣传和霸王条款等侵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揭露一批行业乱象,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约谈一批重点企业,打击一批不良商家。

(三)开展消费咨询投诉便民服务活动。化解消费纠纷是消费维权的基本内涵,3·15期间集中开展消费咨询投诉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名称: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2、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发改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局、农经局、旅委等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4、活动方式:本次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11个。主会场由市消保委组织理事及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消费年主题,开展法律咨询、公用企业服务宣传、消费知识问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分会场,按照分片多点的要求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农村、进广场等活动,发放消费维权知识手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热情高效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5、时间和地点:

(1)活动时间:xx主会场:20xx年3月15日9:30—11:30;分会场活动时间,各单位自行安排,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

(2)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xx市振兴东路439号吾悦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6、宣传报道:在“3.15”活动之前,xx电视台、报社,镇(街道)广播站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做好“3.15”现场活动情况的报道。

做好现场咨询服务的同时,各市场监督管所(分局)要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消费纠纷多元解决。

(四)开展消费维权普法教育活动。要兴起学新《消法》热潮,通过社区宣传栏、《消法》手册、知识竞赛、公开讲座和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广泛生动开展普法教育,着重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等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促进各层次人群学法懂法守法。要广泛宣传“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围绕消费热点、新兴消费领域,组织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等活动,积极提倡绿色文明和理性消费,增强全社会提升消费品质共识。

三、工作要求

(一)强谋划,为全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好局。今年是“放心消费在xx”行动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既要巩固去年的建设成果,又要拓展深化放心消费各项行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抓住“3·15”时机,聚焦聚力放心消费工作各项任务,早启动、广宣传、出实招、促实效,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二)强应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15”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时间节点,是消费者反映诉求高发期,各单位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强舆情监测和矛盾排查,做好突发性、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早堵塞漏洞。

“3·15”期间,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消费投诉渠道有专人负责、处置及时。特别是央视“3·15”晚会直播期间,各所(分局)分管领导必须带班值守,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如晚会上曝光有涉及工商职能的消费侵权和质量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启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内外上下汇报沟通,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间要求,及时报告事件应对处置各个阶段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对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涉及到的每件投诉举报件要及时规范处理与反馈。

(三)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宣传工作,统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有序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消费维权工作重点亮点成果,积极回应舆论关注和消费者关切,通过高频率、高覆盖的宣传阵势,广泛传播消费维权正能量。

(四)强落实,确保维权工作取信于民。“3·15”期间推出的各项工作,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下功夫抓落地,努力形成一批契合民意的消费维权新成果,并强化工作成果信息公开,最大化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对于广大消费者极为关注的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要花大力气调处,千方百计解决消费者难处,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满意率,让消费无后顾之忧,让放心消费落实到每位消费者。

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篇2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年315期间,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特别策划、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保险知识宣传。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功能,有效保护保单权益,xx人寿将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保险消费者讲解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基本常识。全国各分支机构也将结合当地保险消费者需求组织开展“3.15”相关活动,通过现场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和职场日常宣传等方式,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及法律专业知识,加深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二、零距离倾听客户心声。

xx人寿始终坚持保障“信、访、电、网”等各维权渠道畅通,随时接受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分支机构在“315”期间还专门安排“分支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认真听取保险消费者意见,对于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

三、配合推广“保险知识竞赛”。

该活动由中国保监会与《中国保险报》联合组织。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参加者不仅可以快速掌握保险知识要点,还可以参与奖品丰厚的抽奖活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只需关注中国保监会公众号“保监微课堂”,并于3月14日至18日期间参加线上答题,即可参与抽奖。

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篇3

今年3月15日是第x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从小培养学生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东风小学定于在3月15日前后,在全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此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要让学生对“3.15”的来历有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有害食品对自身健康的危害,做到坚决抵制有害食品。

二、活动宣传

学校将在校园升旗台处悬挂一期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醒目宣传横幅;各班要积极利用黑板报、文化墙等载体,大力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内容,积极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堂主题知识讲座。3月11日早上的国旗下的讲话,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将为全校师生开展一堂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

(二)开展一堂主题班队会。各班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班队会,一是要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二是要结合生活实际,谈谈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结合实际,围绕食品安全,在各班开展整治活动。当前,在本校学生中流行购买校门口小商贩出售的'“三无”食品、垃圾食品,小商店出售的零食、饮料等蔚然成风,这些食品对小学生的健康影响很大,同时也是对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各班要借此契机,在学生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全校学生形成人人抵制有害食品的良好风气。

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xx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3.15’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企业可参加中国质量报315宣传专刊

企业可免费参加此次王府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并获得现场展位1个,尺寸为3*2米,展期半天

企业可免费获得图片展区展板一块,主题由中国质量报拟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

企业可成为“中国产品质量投诉网”会员单位

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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