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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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篇1
根据当前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安全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1.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以市州为单位,实行“一市一策”;高校秋季开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案”。
2.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开学时间均不早于-月-日。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可于-月-日起开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暂缓开学,待转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方可开学。
3.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开学,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开学,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的不开学。
二、开学准备工作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明确开学时间和报到入校安排,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全面排查师生员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排查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旅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并建立台账。
3.加强疫情防控条件保障。对现存防控物资进行盘底,储备好可供使用1个月以上的'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防控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规范配备留观室、隔离室。
4.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排查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全体教职员工和12周岁以上学生开学前“应接尽接”,并尽早完成全程接种。
5.全面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全面进行通风消毒。
6.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方案,开学前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加强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开学前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认真组织督查,各高等学校认真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自查,切实完善开学工作方案。
三、安全有序开学
1.错时错峰开学。中小学、幼儿园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校分学段错时错峰开学,高校在市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统筹指导下分校分年级错时错峰开学。
2.明确报到入校要求。师生员工所在地市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开学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凭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师生员工所在地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报到入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报到入校。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黄码、红码转为绿码后,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入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治愈后凭医院诊断证明报到入校;2021年7月以来感染新冠病毒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报到入校(加强治愈出院师生员工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其个人相关信息)。师生员工报到入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有序组织报到入校。优化报到入校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聚集,学生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4.现场查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记录。对报到入校的师生员工现场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有无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并查验疫苗接种记录,督促“应接尽接”,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5.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科学设置临时应急处置点,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应急处置点规范处置。
四、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
1.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继续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在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的同时,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入校施工队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并要求其出示定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加强公共场所每日通风消毒。每天定时对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以及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进行消毒。加强教室、食堂、宿舍、阅览室、办公室等场所通风,在天气允许和保障安全前提下,学校室内公共场所尽量保持通风透气状态。
3.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休复学管理。中小学生每日进行晨检,幼儿园幼儿每日进行晨午检,并做好晨(午)检记录。
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篇2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xx〕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篇3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司全体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公司职工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二、目标管理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职工中的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员责人
四、监控预防措施
1.公司所有职工持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建立职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并有当班组长或部门员责人进行逐一登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并进行及时隔离,并对休假员工进行健康询问,及时掌握不在岗员的健康状况。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公司在接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不折不扣地实施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五、应急处理
1.在发现确证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发现确诊或疑似职工,职工应在结果出来30分钟内直接上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在30分钟之内报告公司总经理,联系家属进行,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7.公司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公司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六、应急保障
公司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公司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并建立巡查小组,确保公司各部门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突发疾病的部门和员工,公司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疫情防控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疫情的发生。
4.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尽快恢复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工作场所每日必须彻底消毒,要求每个到访公司人员做好防护,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在接待全程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工的职工,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连续2次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工.
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篇5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