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5篇
在写工作计划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反思个人能力,确保它的可实施,大家在制定工作计划时一定要将思路理清楚,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1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0、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2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xx”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市局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奋力开创“xx”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新局面。
一、重创新,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巩固和完善“两网”建设成果基础上,推进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创建药品安全县活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本药物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扎实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药品安全诚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巡查制度,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按照辖区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制定科学严密的年度、季度、月、周检查计划,确保市场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
二、强整治,规范“三品一械”市场秩序
进一步完善大监管、大稽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巡查、督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强化主动稽查意识,重视对近年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中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和监督检查,主动出击,严肃查处“三品一械”中的违法行为;加强“三品一械”违法广告产品的核查力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三品一械”的违法行为。
三、促常态,健全“三品一械”监管机制
1、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近年来我县“三品一械”经营企业守法情况,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确立2-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诚信先行单位,进而强化和提高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规范管理的从业行为。。
2、建立药师在岗长效监管机制。在已制定《县药师管理规定》(暂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规定》加强药师在岗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建立完善药师个人档案及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药师在岗监管取得新突破和新经验。
3、完善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农村“两网”信息数据库。组织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并对药品经营企业概况、各类证照、gsp认证情况、日常监管记分、违规违法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掌握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4、加大药械安全监测力度。以医改要求各村应有一综合性卫生所,且每个卫生所将统一要求配备电脑为契机,按“三个一”标准(电脑、人员、制度)建立村级监测网点,一村一点,统一制作监测网点牌子和制度牌。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定期通报反馈adr信息等,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药械安全监测的良好氛围。
5、进一步深化化妆品日常监管。学习借鉴龙海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布置化妆品监管工作,并分步抓好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的管理,全面提升化妆品行业的素质。
四、抓队伍,党群共建促发展
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继续坚持周一课堂、干部讲坛等行之有效的途径,积极探索队伍能力建设新方法、新思路,通过深化“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理论知识”等三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3
一、20xx年以来食品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20xx年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 “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4
我们要继续围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和分类监管为补充,“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监管方式,坚守安全底线,立足完善提升,努力营造宽松便捷、公平竞争、安全放心、开放共享的优良市场环境。
(一)以意识形态统领市场监管工作,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监管工作。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将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实行“1+6+n监管服务机制”和“四步工作法”,突出对重点领域和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方面进行监管,重点保障“一老一小”。继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引导学校食堂和规模以上餐饮实施“明厨亮灶”,并在各校园食堂逐步推行配餐制,结合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形成互联网+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突出加大对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抓好血液制品、麻精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及时高效化解苗头性、系统性风险,高压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切实加大移送力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工程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完善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切实加大“你点我检”活动范围,提升抽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快速检测体系的“双体系”建设。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企业,促进地区经济高速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全链通”及“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积极扶持规模企业争创全国、省市级名牌产品和商标,拟指导申报马德里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4件,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家,进一步扩大我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质量提升和标准引领工作,继续推进马庄村乡村振兴项目、佳顺水产养殖合作社项目、潘安湖香包文化项目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和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我们还将集中全局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区(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试点示范区“三区同创”,将我区的市场监管水平再提高一个台阶。
(三)以安全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治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
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负面清单告知制和诚信经营承诺制全覆盖,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监督的安全保障机制,依托网格化监管,协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协调联动监管,构成防范严密的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以安全巡查为抓手,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健全监察数据库,扎实开展化工和危化等重点行业,气瓶、电梯、压力容器、景区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要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并联合镇村两级,深化落实安全培训工程,不断增强特设监管的风险排查和处置能力。同时要依托特种设备监管平台,采取邀请专家或与技术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强技术性和信息化监管,借力、借智提升我局的技术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营造诚实履约、互利共赢的市场信用环境。
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应用。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及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推行企业分类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和体系建设。注重将电子监管平台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三大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效能。要以“企业分类监管”为切入点,以信用数据平台为基础,大力推行企业年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努力营造我区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市场信用环境。
监管所2023年工作计划篇5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卫生局按照工作职能职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市直属相关卫生单位要从对辖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的高度出发,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并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明确目标,确保效果
通过整治,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市直属相关卫生单位要根据辖区内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全面排查,确定本辖区需要整治的重点区域和环节,确保整治工作重点明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三、加强沟通,完善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市直属相关卫生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沟通协作,完善部门之间针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制度,并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一起建立定期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点工作
(一)2—3月,开展学校春季开学学校卫生和学校周边食品卫生集中检查。
(二)5月,根据学校夏季食物中毒高发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检查,并开展“走进校园,向学校师生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专题宣传活动。
(三)6月,梳理本辖区内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和学校沟通,争取学校支持,在假期中对学校食堂内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四)7—8月,指导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
(五)9—10月,开展学校春季开学学校卫生和学校周边食品卫生集中检查。
(六)12月,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探索建立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