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金读后感7篇

时间:2023-04-17 15:02:46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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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金读后感7篇

生死金读后感篇1

在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料峭的春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清明节未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生死金读后感篇2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所以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我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我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我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

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我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我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可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可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一样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可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一样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可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生死金读后感篇3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生死金读后感篇4

看莫言的书一向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莫言的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以往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坚持了人的思维,并经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之后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述,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我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生死金读后感篇5

4月10日,我读完了萧红的小说《生死场》,这是一本好书,它没有复杂的情节,但已能够清晰地表达出主题。文艺理论家胡风对这部小说有很多好评。

看完了书,我也是有点感想的,为书中的主人公惋惜,为旧中国惋惜。书中有一句经典的话:“在乡下,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读来让人断肠。胡风说:“乡下的人们,蚊子似的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的死亡。”说得很真切。的确,在暴君的统治下,人们活着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是生啊,死啊,生与死都没有目的,生活在一片迷茫之中。我感到这种麻木不仁的生活的可悲。

但是他们终究醒悟了,他们受到了日军的残害,他们猛然醒悟,活着,应该为捍卫家园而奋斗,为自由而奋斗。他们也许认识到,天下不是暴君的天下,是百姓的天下,是自己的天下,应该为自己的天下而战斗。

小说中赵老三的话让我感动,也让我记忆犹新——“等我埋在坟里,也要把中国的旗子插在坟顶,我是中国人!……不,不是亡国奴!”赵老三的觉醒也唤醒了所有愚夫愚妇们的心,不知生死是什么的人们终于醒了!他们以前是像蚊子般的为死而生,现在是像巨人般地为生而死了!

这部小说在呼吁人们爱国的同时,也让人们发出对生的思考,生为何,死为何?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我依稀觉得,为死而生是牲畜,为生而死才是人。其实生死也没有绝对的意义,最终也就归结于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他人奉献,为国家奉献,为除自身以外的一切奉献自己的力量,生就有意义,死就是不朽。

生死金读后感篇6

萧红,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虽然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却是一位独具风格的作家,萧红《生死场》读后感。她原名张乃莹,另有笔名悄吟,黑龙江呼兰人。年轻时接触五四以来的进步思想和中外文学,尤受鲁迅、茅盾和美国作家辛克莱作品的影响。由于对封建家庭和包办婚姻不满,1930年离家出走,几经颠沛。1932年与萧军同居,两人结识不少进步文人,参加过宣传反满抗日活动。1933年与萧军自费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在鲁迅的帮助和支持下,1935年发表了成名作《生死场》(开始用笔名萧红),萤声文坛。1936年,为摆脱精神上的苦恼东渡日本,在东京写下了散文《孤独的生活》、长篇组诗《砂粒》等。

l940年与端木效蕻良同抵香港,不久发表了中篇小说《马伯乐》和著名长篇小说《呼兰河传》。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了香港和九龙。重病的萧红,陷落在九龙。终于在最后这所临时医院里逝世。这时,她只有三十一岁。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金读后感篇7

说实在的,我读不太懂,我只看到了无数的人死去,那么,生呢?是金枝和李二婶等人的自然生育吗?还是活到最后的二里半和他的老山羊呢?

死了,都死了。全村中最美的女人月英悲惨地死去了,她最后瘫痪在床,下体生蛆,瘦得像鬼一样的死去了;可怜的小小的小金枝被父亲摔死了;小钟血肉模糊的离开了这个惨淡的世界,被扔在草堆上,小手颤颤的;乱葬岗上海躺着许多小孩子的肢体……惨不忍睹,不忍直视。想要活下来,谈何容易?

女人依靠男人生存,好像天生就为男人活一般。金枝被他丈夫视作满足肉欲的工具,没有关心,没有爱情,只有发泄。辛苦怀孕,一日三餐不能停,洗衣打扫时时做,女人到底是什么?婚前私自交往时,“五分钟过后,姑娘仍和小鸡一般,被野兽压在那里,男人着了疯了,他的大手故意一般地捉紧另一块肉体,想要吞食那块肉体,想要破坏那块热的肉。尽量的冲涨了血管,仿佛他在一条白的死尸上面跳动。”此时金枝还能感到幸福、满足,就当是这样吧。然而,为人妇之后,除了成为生育、泄欲工具,甚至在预产期内都要受着这兽欲的支配,一日日等待着变成黄脸婆,她还感受到了什么?有男人依靠的安全感吗?难哪!

萧红的小说中体现的女性悲剧宿命的根源就是盲目的男性崇拜和自我迷失。哪一个女人不渴望爱情呢?但是,在婚姻中,在每一个家庭中,你能看到爱情吗?读后感.若非生命到头了,女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吗?哪怕只有一声小小的嗫喏。月英是个温婉的女人,临死了,也就只是指点着自己不负责任的丈夫道了句“那个没有天良的,他想法折磨我呀!”

村里男人盘算着弄个“革命军”或“义勇军”的名堂,与日本鬼子拼了。老妇人家唯一的男丁在这场运动中死去了,她呼天喊地,晚上就拉着才五六岁的孙女上吊去了。女人啊女人,没了男人,前方竟像没了路一样,只想到了死,死便成了如此容易的事。她们从来不反抗男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反抗,都死了。

女人啊女人,你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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