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精选7篇
社会在不断发展,我们需要签署合同的场合也越来越多,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使用到合同的几率也是越来越高,加分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加工承揽合同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加工承揽合同篇1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同公司屋顶彩钢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华同公司
工程内容:彩板房主体,外墙,内部截断,室内外门窗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清包,只包人工。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带施工工具。甲方已有的材料由乙方出车出人拉到施工现场。
三、承包工程价格及面积
1、工程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最后结算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实际面积以东南西北墙体边缘计算;
2、承包价格按实际面积每平方85元人民币。
四、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10天。其中上顶板和外墙板必须在立架后天3天内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安全标准。
六、甲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路通、电通。
七、乙方必须按协议所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际完工的面积结算,一次付清。
十、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先期支付乙方元工程款。
2.余款完工验收后付清,不得拖欠。
十一、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属保修范围。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30000元处罚;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加工承揽合同篇3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元(或总报酬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a甲方应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加工承揽合同篇4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深圳斯拉欧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
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承揽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加工承揽合同篇6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篇7
甲方(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
地材名称单位单价(元/t)备注
利用路基挖方料自行开采
砂t
碎石t
片石t
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单价内含人工费、材料费、场内装车费、场内运输费、试验检测费、机械及料具费、动力和照明费、机械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除资源税以外的税金等。
第2条 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开采区由乙方自行开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进行加工。
第3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以及项目办下发的其它相关质量标准,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
第4条 加工砂石料数量
本工程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 万吨,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下达的计划编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计划,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若业主中途调整生产计划,乙方需服从甲方整体安排。
第5条 砂石料数量确认方法及价款支付方式
5.1 每月 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汇总,以过磅清单作为计算依据制作计价单,该计价单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设部进行签认,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甲方印章,作为支付乙方价款的凭据。
5.2 甲方根据业主每期拨付款情况按比例支付计量款,并在每期计量款中扣留 作为工作安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或合同终止 个月内不计利息退还。如合同履行期发生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 日内无答复即视为同意扣除。
第6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试件取样、试验进行管理,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6.2 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揽任务,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6.3 负责将施工用电引入到乙方加工场地。
6.4 负责交纳资源税。
6.5 负责下达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计划。
6.6 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提供地磅进行验收。
第7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设备等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开采、加工等相关事项。
7.2 提供反击破破碎机、振动筛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设备。
7.3 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场及相关临时住房,并承担相应费用。
7.4 上足本工作的生产工人,保证生产需要,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7.5 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废”等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7.6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开采及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砂石开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对因实施本合同而发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加工出的合格产品量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使用计划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量不能满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场采购时,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产量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 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乙方不得对外销售;生产线设施、设备,仅用于本项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对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务。否则,乙方承担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连续两次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8.5 乙方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措施,保障料场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发生被盗事件,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 履约保证
乙方采取方式 提供履约保证。
方式一:提供履约保证金 万元;
方式二:以开采区机械设备作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在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 个月之内,甲方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10条 争议解决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交由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若诉讼标的超过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权限,则由其上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裁决。
第11条 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12条 附则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