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合同6篇
制定合同是比较复杂的事情,一定要认真分析自己的需求才行,要想将合同制定得更有价值,我们首先要对它的相关要求做好具体了解,加分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维保服务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维保服务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于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维修施工范围
当甲方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技术支持需求,由乙方全面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和支持,恢复设备原有视频监控功能及保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运行。
三、双方项目代表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四、甲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当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技术支持,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进行支持时,应向乙方说明设备故障或技术需求的详细情况,以便乙方准备维修使用的器材和工具。
在维修施工现场,负责联系各种相关事宜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乙方顺利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负责检查及核实乙方运到维修施工现场的器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有权禁止乙方使用。
在设备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维修施工完毕后,甲方要及时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在《维修施工记录单》上签字。
对乙方提交的维修施工结算,及时进行审核。
五、乙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根据甲方维修工作的需求,乙方提供给甲方一部7_24小时维修受理工作电话(电话号码为:),并确保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在维修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人身事故和视频监控阻断事故发生。
在对故障设备维修施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向甲方汇报,并提出设备维修修正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维修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维修施工记录单》,并向甲方提交各种维修资料(维修中所使用器材或零部件的清单、维修施工结算等)。
六、维修质量保修期
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约定乙方自维修施工完毕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实行6个月保修。
乙方对在维修中提供使用的维修器材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2个月或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中注明质保期限为准。
七、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对于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这些工作应按照“先修理,后分责任”的原则进行,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内开始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修理。设备维修后,经分析确认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来维修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结果,甲方与第三方商定的设备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需要返修时,属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这些责任属于保修责任。属于甲方原有设备自身因素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维护保养及维修施工价款及结算
系统维护保养:人工费见《视频监控维修保养测试计划价格一览表》,共计:65,000元。
系统维修故障处理:人工费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结算: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人民币)¥___元/次/故障;
新增工程费用:人工费、物料费用需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得出。
计费方法解释:___元/次/故障:是指每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不分维修时间长短,不分维修人员数量,直至使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每次维修所产生的固定人工劳务费。
维修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价格结算。《目录》之外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与甲方在维修前确定的单价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次阶段性结算维修施工费用前,依据由甲方签字的《维修施工记录单》和商定维修中《乙方提供备件及器材表》及施工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维修事项的施工款,以甲方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维修价款为准。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施工或技术服务款发票后,采取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维修施工结算款额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及文件效力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本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议导致甲乙双方或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拾伍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履行义务迟延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十二、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留两份,四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地点:北京市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补充条款
乙方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更换下来的不具备维修价值故障零部件,必须全部交还给甲方。未将故障零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材料费。
在本协执行议期限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维保服务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的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此次保养设备名称及项目;
1.电动双梁门式起重机32吨 1套/3000元
2.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0吨 1套/3000元
3.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0吨 1套/1800元
三;此次保养费共合计(大写);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不含税票) 四;服务保养检查项目及乙方责任;
a电器电路部分是否正常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相关设备是否安全;
b.主电动葫芦转动钢丝绳导绳器部分电机限位等是否正常运行;
c.天车道轨调整紧固道轨压板螺丝;
d.对安全滑线滑块进行检测连接片螺丝紧固;
e.主葫芦注润滑油各部分锁紧螺丝紧固;
f.dk\qk箱电路检测手柄灵敏度检测按键操作是否操作灵活有无接触不良失灵现象大线及附线等是否安全可靠;
g.ld主梁螺丝紧固、主动轮齿圈、减速机、齿轮油等检查zd电机制动环调试;
五.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并接到对方电话12小时到达贵公司,只需另行计费。
六.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壹 年服务期限
七.甲方责任;
a.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b.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c.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d.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e.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材料费。
f.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g.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七.质量保证:所更换配件保修三个月(易埙件除外如、导绳器、断火、接触器)
八.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大写)_叁仟玖佰元 ;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九.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起重机附载、______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十.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维保服务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服务相关事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质量标准:
5、工程面积:
6、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7、服务价款及结算方法:
a、工程单价:
b、工程总额:
c、付款方式: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甲方应支付该工程总额的30%为预付金。乙方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所有余款。
d、中途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服务款,乙方可解除合同,工程完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服务款,每推迟一天按工程总额1%(百分之壹)作为违约金,由乙方收取。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指出错误;
(2)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使用相关物耗、器械库存点等因服务所须的一切便利条件;
(3)为加强联系,甲方应指派专人在服务现场实施监督,积极配合乙方施工;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如三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此工程即视为合格,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期限付清全部服务款项。
维保服务合同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济宁市人文嘉园居住小区住宅电梯 地址:济宁市机电一路与古槐路交界处
二、合同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三、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3、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根据《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严格执行电梯年度定期自检。乙方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届满前一个月对电梯进行自检,并出具年度自检报告,经甲方签字确认,并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
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
四、付款方式: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的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
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责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实施维护保养驻点服务,但修理及保养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持证人员作业,分别是姓名:刘 波 联系方式:18660727974 朱世龙 联系方式:15554412366 3、须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并确保通讯畅通
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指导甲方完善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
七、违约责任
1、驻点服务的项目维保人员,在接到一般故障或事故报警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遇突发事件(如楼内给水、采暖、消防管道等给排水设施严重渗漏),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由维保单位负责,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其它
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
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维保服务合同篇5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_)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服务合同篇6
甲方:__市__区招商局驻__办事处
乙方: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浙江与__市__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__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__市__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__办事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