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的读后感100字精选8篇

时间:2024-07-03 18:46:15 分类:工作报告

写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加主动地思考和探索作品中的思想和价值观,优秀的读后感能够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揭示出人性的善良和美好,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洞的读后感100字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

洞的读后感100字精选8篇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1

不要让上课、评分成为人的精神生活的唯一的、吞没一切的活动领域。如果一个人只是在分数上表现自己,那么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等于根本没有表现自己,而我们教育者,在人的这种片面性表现的情况下,就根本算不得是教育者——我们只看到一片花瓣,而没有看到整个花朵。一个人表现自己的领域越狭窄,全体教师的关心越是局限在知识上,那么反而对知识越有害,人对自己在学习上的成就就越冷淡,他的学习愿望就越低落。

如果把学生比作一朵花的话,学习只是这朵花的一片花瓣而己。除了学习外,还有劳动、唱歌、弹琴、绘画、舞蹈、手工等许多花瓣,这些花瓣组合在一起,使得这朵花骄傲得展现自己。我们要做的就是相信每一个学生总有一些属于自己的长处,让他们的这些长处得到充分的发挥。发现深藏在每一个人内心的财富”--这就是和谐的教育。

我们当教师的人应当记住:对于每一个学习困难的儿童、不管他已经被耽误到了什么程度,我们都应当让他在公民的、劳动的、精神的生活道路上站住脚。不要强迫儿童尽量长久地死抠书本,而要培养智慧,发展大脑,教他去观察世界,发展儿童的智力,──这一点是教师和校长永远不应忘记的。当学习困难的儿童跟能力较强的儿童在一起上课学习的时候,需要对他们加以特别的关心和有耐心。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在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身上所花费的功夫是一般学生的好多倍,可取得的效果往往不令人满意。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苏霍姆林斯基首先强调了教师在教育、辅导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时应当像医生一样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医生对那些身患重病的病人从来都是以鼓励的言行让他们来战胜病魔,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勇气。那我们的教育也应具有这种人道主义的精神,认真去思考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

7至11岁的儿童的大脑正处于迅猛发育的过程中。如果教师忘记了必须关心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必须关心大脑两半球皮层细胞的增强,那么学习就会使儿童的头脑变得迟钝。 不应当把学习仅仅归结为不断地积累知识、训练记忆和死记硬背。死记硬背会使儿童变得迟钝和愚蠢,既有害于儿童的健康,又不利于儿童的智力发展。我的目的是要努力做到,使学习成为丰富的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使这种丰富的精神生活促进儿童的发展,丰富他的智慧。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2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

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3

童话是一个巨大的宝库,童话里出现了有勇气,有智慧有哲理,有爱与美的故事,我曾经看过一本童话书,他的名字叫:《格林童话》,当我看到一篇童话《灰姑娘》时,它令我走进了丰富多彩的童话世界。

从前,有一个有钱人,他的妻子病得很重,不久就闭上了眼睛。没有办法,父亲找了个后妈,后妈带来了两个女儿。自打从这以后,灰姑娘天天不分早晚的干活,而且还被两个姐姐欺负、笑话。正好有一天,王子想选一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当王后,王子要所有的女孩都来,两个姐姐听说了以后,立刻穿装打扮起来。灰姑娘也开始忙碌起来……等到两个姐姐走了,灰姑娘哭了,谁都知道,灰姑娘这样漂亮的女孩,怎么不想参加舞会呢?所以,灰姑娘哭了,仙女连忙赶来,为灰姑娘准备了一套华丽的礼服,一辆马车,并且说要在十二点钟回来……铃铃!十二点说到就到了,灰姑娘飞快的逃跑了,可留下了一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最后,年轻的王子在千辛万苦的经历下,终于得到了灰姑娘,过上了美好生活。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4

随着科学与哲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世界及人的主体性,提出一系列的问题题。

例如生命的起源究竟是什么?人及世界上各物种在进化中是否具有自主性和选择性?如果有,它同客观决定的力量之间又是什么关系?这样的问题谁也解释不清楚

但读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阅读当中,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是逻辑推理。也就是说自然的选择与进化只是通过推理的论据来表达,是一种逻辑上的顺延。事实上,生物改变并不一定是按这种推理进行的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论是科学的假设。达尔文证明自己理论的证据是缺乏说服力的,只能解释一些不寻常的现象。他却由这些特例推广到普遍进化,因而只能是特殊基础上的假设。的确,达尔文的理论是不能让人信服的。如果生物真是由一个物种向另一种物种进化而来,那么必定存在物种间的过渡类型。可是为什么我们所发现的化石中却几乎找不到这样的证据?如果生物的进化真的是长时间的逐渐变化,那么从单细胞又如何产生出复杂多样的动物门类呢?从同一个祖先那里又如何进化出多种不同基因组合的物种呢?为什么大约6亿年前的寒武纪,几乎所有动物的“门”同时在地层中出现呢?

理论的最终思想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种推理只能用在动物界,然而达尔文却把这种理论强加给人类社会……他忽视了人和动物的智力在空间上的差距……人类的大脑思维是三维的,而动物的思维是二维的,从动物要想过渡到人类,首先智力要过渡到三维,但是二维的事物是不能过度到三维事物的,就像二维空间几何图形要变成三维立体图形一样,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达尔文和当时的科学家却忽略了这个致命的关键!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5

有人曾经对《窦娥冤》式的“中国”悲剧下过一个较为刻薄、然而还算公允的评价:中国传统悲剧是给下层老百姓看的。老百姓干活累了一天,好不容易看场戏,你还跟他玩什么西方悲剧式的“崇高”、“正义”的概念,他看得下去吗?所以中国戏要热闹,要让看戏的人不用分析就觉得像在说自己的事,就跟着它哭,哭完了找个清官平反冤案,让他觉得生活还是充满希望的,擦十眼泪回家睡觉去了,明天再接着做牛做马,心里残存着光明的幻想。

这话说得不全面,然而实在。重读《窦娥冤》的时候,我不但想起了这段话,而且不知怎的,还想起了当下的流行文化。

所谓流行,就是市场。中国古代戏剧家里,关汉卿、李渔的戏都可以算是畅销剧目。为什么呢?他们不是书斋里的文人,而是“梨园领袖,浪子班头”,懂得演出的技巧,也懂得观众的心理,能写出“本色行当”、演员好演、观众爱看的戏来。《窦娥冤》就是这样,演员角色模式化,不需要对人物心理作深入的分析把握,总之摆出官样、小人样、孝女样就可以唱下去了。观众也不用动脑筋,累了看两眼,台上挺热闹,好像就是邻居家的事儿,也就爱看了。这样一来,有买有卖,有演有看,市场就活跃起来了。

当下的流行文化就是如此,比如《还珠格格》吧,绝对通俗易懂,要看爱情有生离死别,要看武打有刀光剑影,要看演员有俊男靓女,要看搞笑有赚头不断,永远轻松活泼,情节又曲折动人。下班累了,放学累了,往沙发上一坐,打开电视,又轻松又热闹又好看。于是不就“流行”起来了吗?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6

今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了很多事情。原来猫和老虎是亲戚,它们都是猫科动物。小兔子是善良的小动物,它总受到猛兽的攻击,为了听到四面八方的动静,它总会竖起耳朵仔细听,时间一长,它的耳朵就越来越长了。

狗睡觉时总把一只耳朵贴在地面上,当地面传来脚步声或其他声音,它就能立刻做出反应。我还知道了刺猬最害怕黄鼠狼,因为黄鼠狼会放屁,它一放屁,刺猬就会晕倒,黄鼠狼就会把刺猬吃了。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7

一天,葛莱森在信上写着花园街三号街昨晚发生了凶案。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花园街。发现死者的遗物印着锥伯的名字,还发现了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用鲜血写着‘‘拉契’’两字。福尔摩斯从栾斯的讲述中发现了,在三号房门口的酒鬼,就是凶手!于是,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计,把结婚戒指作为诱饵,刊登在伦敦各家报纸的失物招领栏上,寻找凶手。

案情发展到了极点,情节中没有找到凶手。第二天斯坦节逊也死了,顺着顺腾摸瓜侦查一系列的线索,最后福尔摩斯让马车夫帮他搬箱子,他正要帮忙,咔哒一声,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洞的读后感100字篇8

解志熙说:“《围城》正是钱钟书立足于中国的这几块现代化文明的土壤而又方言世界,对整个现代化文明现代人生进行整体反思和审美观照的艺术结晶,它所要反映和揭示的是整个现代文明的危机和现代人生的困境。”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锺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有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著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索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术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而这部《围城》,的确不失为一部佳作。

读书,奏一曲青春生命的合唱 —读《书有独钟——钱钟书》有感

才情学识谁兼具,新旧中西子竟通。大器能成由早慧,人谋有补赖天工。 ——吴宓赠钱钟书

还记得初识钱钟书是因为那句:“您觉得鸡蛋好吃九行了,何必去寻找那只下蛋的母鸡呢?”从那时起,就一直对这位闻名中外的大文豪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今年暑假,在我读了《书有独钟——钱钟书》后,更是钦佩他对书籍的热爱。

钟书、钟书、钟情于书。在张俊写的关于钱老的这本传记中,无处不无“书”。在他刚满周岁的“抓周”仪式上,他便紧紧地抓住了书,于是钱家老爷就给他取名为“钱钟书”。而钱钟书也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博览群书。无论是在东林小学还是在桃坞中学,他的语文、英语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读闲书、读散文、读英文著作。后来,在清华园中,他的功课也是外文系中的佼佼者,这一切依然得益于读书。

无论是在去往北京的火车上他与卞之琳关于“吃食”的争辩,还是在清华宿舍他与杨绛先生关于史学、哲学的谈论,都使我惊羡不已。这引起了我对书的思考:读闲书真的有这么大的作用吗?钱老用现身说法告诉我们:有!苏轼曾说: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欧阳修也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成功人士往往都是兴趣广泛之人,因为他们有敢为人先的精神,更因为他们有渊博的学识。钱钟书先生不是无时无刻都在写作,但他一定是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因为他时时刻刻心中都有书。

再高深的学问也是从“a、o、e”开始学起,打下扎实的基础甚至比写出十卷文章还要困难呢。读书的过程就是养心,而知识的富有可以颐养身心。钱老为何能如此博学?因为他爱书、嗜书如命、懂得读书的乐趣,许多知识自然也就融会贯通了;同时他也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这也就无疑他会在人才济济的文坛脱颖而出了。

我虽不是像钱老那样痴迷于书,但也是个爱书之人。读李清照,我仿佛体味到“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凄凄”的孤寂悲凉;读曹雪芹,我欣赏宝玉的洒脱但也怜惜黛玉的葬花;读朱自清,我看到了父亲那一抹佝偻的背影和那一池清香四溢的荷塘......在我享受阅读的过程中,自身的知识的积淀也与日俱增、对阅读的理解深度也得心应手、对书籍的热忱也日益浓厚。我无意成为钱老那样的满腹经纶的大学者,但我却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读书的甜头。

鲁迅先生说: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梦醒来无路可走。钱老对书的热爱成就了他的文学梦,但愿我也像他一样在快乐阅读中放飞梦想,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读钱钟书的《窗》有感

一直不曾注意到窗,只是觉得窗太普通了,不值一题。但读了钱钟书的《窗》后,我才渐渐发现窗里面有另一个世界。

?窗》中写道: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是的,美不胜收并非欣赏的至高境界。从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太多的美尽收眼底不比透过窗定眼一幕好。这让我想到了生活。生活中面临着太多的选择,而被选择的东西或事情各有所长,这时我们就会犹豫不决,当我们还在左右徘徊时,已经错过了太多太多。为什么我们就不会像透过窗观景那样取舍呢?选定一个目标,将它定格,以着它而努力。好比观景一样,选定了就细细品味和欣赏。

窗,让我学会了取舍!

?窗》中又写道: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

是的,窗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舒缓了人与人之间尊卑贵贱关系造成的心理紧张。韦应物在《秋夜》中写道:暗窗凉叶动,秋天寝席单。刘方平有“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沈佺期又有“山月临窗近,天河入户低。”可见,他们都从窗体会出无穷的时间和空间,通过窗诗意的把握世界。即使足不出户,也能透过窗感受自然,感受世界,感受生活。

窗,让我与自然更近一些!

?窗》中还写道: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

是的,窗对屋内和屋外的人进行了区别。《红楼梦》第五十六回写道:窗内是主人们,窗外是奴才下人。这里‘窗’加强了人的一种身份与权利。这让我想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好比关窗与开窗,就那么的一扇小小的窗却阻挡了多少的理解与沟通,导致了多少的误会与仇恨。生活中需要理解需要沟通,那么我们不妨敞开心中的那扇窗,让理解走进去,让误会走出来。

窗,让我学会了敞开心扉与人沟通!

卞之琳在《断章》中写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窗里,窗外,桥上,楼上。这里纷繁的关系也是由窗产生的,这是窗的哲理!“窗外鸟声闲,阶前滤心善”这是窗的美。有首老歌唱道:“是谁敲打我的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忆出我的心坎。”这是窗的神秘。

窗,让我学会了取舍,让我与自然更近一些,让我学会了敞开心扉与人沟通!窗里有哲理,有美丽,有神秘,还藏有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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