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精选7篇
申请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和诚实,不应包含虚假信息,申请书是我们向他人解释和说明我们的需求和理由的方式,加分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1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___的死亡与_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___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____医院治疗,但____医院将被害人___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_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_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20__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___、___,汉中市公安局法医___,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___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___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20__年八月,____医院与被害人___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____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___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1、如果被害人___的死亡是_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2、如果被害人___的死亡是_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3、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___在送往____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___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___的死亡与_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
申请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4
人民法院:
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案号为: ),已由贵院受理,并 进行了一次庭审。
由于被告 在本案中所提供的证据疑点众多,于情于理均有诸多不合之处,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特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7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
第26条之规定,申请对被告陈述合伙关系、偿还4.2万元投资款及会计 为原告出具的退伙清算等具体内容进行司法鉴定。申请鉴定内容如下:
请求对提供证据的被告 进行“测谎测试”,利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对被告是否说谎进行测试,以进一步认定本案事实。 该鉴定对于本案事实的认定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且已通过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特此提出申请,请予准许。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5
申 请 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洪xx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月x日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6
申请人:
被申请人: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医院院长。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请人之子xxx(病人)因身体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并住院治疗。至11月13日下午,经检查,诊断为“肺血栓”,并将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请人接到医院病危通知后,赶到医院时,看见病人躺倒在离病床2米远的地上,左脸有一伤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脚冰凉,已死亡。因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护理常规,草率治疗,未及时做转院处理,抢救不力,导致病人不治身亡。
1、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常规,未给病人进行病理检查就让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经在给病人用肺血栓针(已经证实得了肺血栓,当天费用清单为证),第三天下午,才检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误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治身亡。不仅如此,被申请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给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时,采取的均为二级护理,病房中无任何救治设备放置,且病人死亡时,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离自己病床2米远的地上,且脸上有血。从以上情形不难看出,院方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对病人未给予及时救治和护理,是导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2、被申请人诊断出病人的病情为“肺血栓”后,根据诊疗常规,在明知自己无医治条件的情况下,对病人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或特级护理,也未及时通知申请人陪护,亦未及时将病人病情严重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即下发病危通知书)。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恶化,且抢救不力,也是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3、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被申请人在诊断结论出来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病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导致死亡。
4、被申请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员对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释前后不一致,先前说是“肺血栓”,过后又不承认(此有病人的亲属及校方、同事的质询为证)。对院方的此做法,让人难以理解,使申请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对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医责的嫌疑。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护理常规,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并且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病情恶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区卫生??
申请人:
年月日
不申请鉴定申请书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____日0时55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1时03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1、早产极低体重儿,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3时05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茂xx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4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xx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一是固尔苏价格昂贵,被申请人使用固尔苏没有记录使用时间,其记录顺序反而出现在出院以后;
二是被申请人医嘱与处方为不同医生书写,伪造假处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请人在要求申请人购买固尔苏时并未开具处方,只是书写一便条,申请人凭该便条到收款处交款,凭收款单到药房取药,整个过程从来没有过处方的出现;
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
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xx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xx市卫生??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