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被告的申请书推荐7篇
为了保证诉求的尽快通过,申请书的写作是很关键的,大家在写申请书的过程中务必要注意内容具体,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撤被告的申请书推荐7篇,供大家参考。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1
申请人:陈x,男,汉族,生于1978年5月4日,个体工商户,住址:乡镇,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x,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9日,住址:城区,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5日,住址:城区号,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x、王xx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x因供给劳务者受害职责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xx)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x、王xx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xx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x驾驶王xx所有的车牌号为鲁zzzz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职责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职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x、王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2
申请人:
姓名:
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
姓名:
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x与xxxx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xxxx、王xxxx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被申请人xxxx驾驶xxxx所有的车牌号为xxxx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3
申请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民族:_____ 职务: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民族:_____ 职务: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4
申请人(原告):邹__,男,汉族,住址:福建省__县__镇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x
被申请人:__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__市__区__x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__
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住址:__市__区__x路x号铺
投资人:黄__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声称已于____年1月28日将其在____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t;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__市__区____商贸城于____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__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____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____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t;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t;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__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__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邹__
诉讼代理人:__x
__年__月__日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______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_____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______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______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6
申请人:张三,男,198x年3月21日出生,住新乡市卫滨区长安大道45号。
被申请人:李四,男,198x年2月10出生,住河南省安阳县红旗路xx号。身份证号:410……x。电话:13……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李四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被申请人未经允许违反施工项目工程分包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承包xx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统一结算。被申请人承包该工程后,本案原告王五诉称其于20xx年7月25日在该工程项目中受伤,而该工程属于李四所承包的项目,王五受雇于李
四。而王五只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我们认为被申请人李四作为王五的雇主,与本案存在着厉害关系,应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贵院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11日
撤被告的申请书篇7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街号院号楼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的一个司机,后被丁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本人或汇到了丁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刘
代理律师:陈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