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申请书5篇
通过申请书,申请者可以论证自己的适应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请书的撰写需要仔细考虑受众群体的需求和期望,以便更好地吸引他们的注意,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监护人申请书5篇,供大家参考。
监护人申请书篇1
申请人:***,女,汉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市朝阳区机场南路西里12楼2门1层5至6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女,汉族,75周岁,住**市朝阳区翠竹新村15号楼2单元4楼1号,联系电话:******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88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的监护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母女关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从1992年申请人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后,双方感情急转直下,隔阂越积越深。2007年11月16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多年来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但被申请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将与被监护人共同所有的近20万元积蓄全部赠与申请人的哥哥***。考虑到父亲还需要大量的费用治疗,申请人也多次在看望父亲的时候与被申请人协商,要求被申请人追回上述款项,遭被告拒绝。2007年5月1日左右,被申请人更是将其与被监护人因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90余万元全部交由冯****占有、使用。现***已花掉30余万元为其购买了住房。
多年来,申请人一直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申请人家庭经济能力较好,生活水平较高。申请人的丈夫现赋闲在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亲***。申请人愿意担任冯**的监护人。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扩展:可以变更子女的监护人吗?
1、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2)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3)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
因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
监护人申请书篇2
__市教体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___,现担任青屏幼儿园园长及法人。因青屏街办事处梁沟社区于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梁沟社区需重新规划再建。根据社区规划新图纸标示,我园处于东西路车站街的位置,因此梁沟社区拆迁办要求我们必需在7月3号前拆迁完毕。为了幼儿园的发展,也为了解决附近幼儿的入托问题,我们不得不就近寻找新园址,后来在南密新路新华苑小区内有一栋新建三层楼房,面积800平米,并且在建之初就计划做幼儿园所用,因此新学期我们将搬迁至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因原先幼儿园属于青屏街办事处管辖,现住址属于新华路办事处管辖区域,因此向教体局各位主管领导提出变更地址及园名的申请。请各位领导认真审查,予以批准为盼!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老园园名:__市青屏幼儿园,位于梁沟中街,创建于1997年7月,占地面积2052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9个教学班的标准配置,现有在园幼儿220人。20__年被评为__市示范园,20__年被评为为__市一级幼儿园。新园基本情况如下:
新园园名:__市爱迪幼儿园新园地址: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
办园宗旨: 让孩子开心 让家长放心 让社会满意
基本情况:,新建教学楼三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320平方米,设有门卫室、保健室、办公室、图书档案室、舞蹈室等可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200个孩子入托。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6人。园长杨书平38岁大专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已经有20年,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副园长丁丽娟31岁,从事幼儿教育10年,将在今年暑假进修园长任职资格。专任教师13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学历13人,取得教师资格证6人;专职保健医1人,门卫1人,专职司机1人,厨师2人,保育员6人,所有教职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今年暑假教师队伍无一人流动,全部跟随园长至新园。
以上情况属实,请各位教体局领导认真核实,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市青屏幼儿园
20__年6月26日
监护人申请书篇3
xx市xx区公安局:
我儿易骞,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xx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xx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
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合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监护人申请书篇4
xxx派出所: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属农业户口。妻子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所在地,xxxxxx,属农业户口。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是初婚(xx)。无子女(xxx)。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妻子xxx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xxxxx我家,入农业(xx)户口。
监护人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撤销指定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因对_______________(原指定单位)指定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被监护人的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所)的监护人不服,向你院提出异议。
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撤销指定监护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指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