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11-23 14:02:57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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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8篇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21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2

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清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旅领域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局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同时积极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三)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执法一线,切实排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整改到位。

(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文旅领域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文旅市场监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文旅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并在执法活动期间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过错责任追究、乡呼县应等相关的监管机制制度。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先进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证据存储设备4套,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三)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归档,确立了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了在作出重大执法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积极参与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工作,获得全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第四名。

(四)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要求执法人员在半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本年度共接到9个举报电话,涉及网吧、图书、旅游等领域,已经全部给予举报人回复。

(五)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被处罚对象可以到任何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文旅融合以来,依法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开展随机抽查。通过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共开展部门联合行动4次,涉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出版物、艺术品等市场领域,部门联合共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4家,通过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精准性和简约性,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二)安装“执法”手机app。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立案率,优化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配备执法终端,安装“执法”手机app。16名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安装完成了“执法”手机app,通过对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已经能够利用手机端进行执法立案,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三)加强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旅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并下发文旅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与文旅市场企业负责人签订《文化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70份。

(四)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县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件,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培训等活动,按照市场监管对象类别,分别召开了网吧、娱乐场所、旅游等领域的培训会6次,通过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督促所有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目前,学法注册人员53人,已基本完成全年40学时,80学分的学习任务,线上普法考试通过率100%。领导干部按照八个一的内容,开展了一次法治调研、每人一本学法笔记,每人撰写了一篇法治调研报告、开展了一次法治讲课。

(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普法宣传重在宣传普及,文旅局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商家法律意识,文旅综合执法大队走进企业向监管对象普及宪法和文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现场组织宣讲8场次,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栏)10块次、宣传资料2000余份、标语18条次,有效的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诚信经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营商环境更加和谐,政民关系更为融洽。

(四)在图书馆开展宪法、疫情防控等法律书籍借阅活动。12月法制宣传月,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介绍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为读者提供了《寻找法律的印迹》《法律思维阶梯》等法律类书籍。目前,相关法律类法规借阅图书共计36种,图书借阅达150人次,广大读者能够在书香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字里行间中升华精神境界。

(五)开展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主题的书法交流会。书法爱好者们选取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语为主要书写内容,大家在浓郁的氛围中挥毫泼墨。活动参与者共有45人,书法作品总计105幅。寓教于乐的书法创作极大丰富了法律宣传的形式,拓展了法律宣传的途径。参与此次活动的书法爱好者可以在书写中感受法律的神圣,从而增强对法律的崇敬感,涵养法律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足:面对网络视听、网络表演等新兴市场,缺少深入研究,缺少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推进等。

六、202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一)加强学习,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为抓手,注重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认真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和减免情形,继续规范案件审批、办理流程;通过“请进来指导、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提升网络文化市场办案能力;同时召开文旅市场重点行业法制宣传培训专题会议,传达法制宣传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二)走进文旅企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要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做到文明执法,加强对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行业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3

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统筹安排,1月4日,镇党委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x、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xxx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其他工作人员一行5人下村开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对各村服务站年度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镇对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各项部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评优除劣,力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现将凌城镇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汇报

(一)现场查阅台账情况

好的方面:经翻阅各村台账并询问在场工作人员发现,本年度各村退伍军人服务站均能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切实完成了退伍军人信息登记采集、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与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台账整理较为清晰明了,各项要素齐全;

不足之处:部分村台账资料现场照片较少,未能切实体现工作开展情况。

(二)走访退役军人家庭

检查组入户走访部分退役军人,了解村服务站当年工作开展情况。好的方面:经了解,各村能够做好接待退伍军人政策咨询、思想疏导,积极做好入户安装光荣之家牌匾、解决困难退伍军人的生活问题,大力宣传退伍军人的相关政策,使退伍军人解开心结,平复矛盾。在春节、八一等特殊时段确实开展了走访慰问工作;

不足之处:部分退役军人反应个别新上岗村服务站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政策掌握不够,需要加强政策学习。

二、下步工作打算

本次考核发现,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今年在退役军人保障服务、政策解答、拥军崇军等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辅导:

1、国防教育有待于加强。各村需加大对村民国防教育的力度,提高双拥工作的认识,集思广益,多开展有宣传力度,有传播力的双拥工作。

2、各村优抚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需重点解决本村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密切镇村两级服务站沟通联系,共同为退役军人护权益谋福利。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4

自“法治xx”建设开展以来,__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法治__”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基层民生的重要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

一是搭建“法治__”建设工作平台。镇、村两级分别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办公地点、制作标识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印制上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工作档案,固定宣传阵地达20余处,通过大喇叭宣传、大集宣传60次,受教育群众达到36000余人。特别是今年以来,全镇大力实施路域综合整治工程,针对沿线乱搭乱建现象,先后印发街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一封信,对广大业户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商业街面貌得到治理,先后清理拆除违章建筑、乱摆乱放等600余处,清理搬迁煤场40余处,共计6万平方米,力争年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提升__整体形象。

二是延伸“法治__”建设工作手臂。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充实排查领导小组,完善法律援助联络室,发放法律援助直通卡,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信息网络,通过对涉及人员采取送法入户,依法释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从源头上缓解了社会冲突,减少了社会矛盾,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超前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先后调处纠纷68件,成功调解67起,防止越级上访8起,防止矛盾激化7起,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的政治稳定。

三是发挥“法治__”建设推动作用。建立了周集体学习制度和自学制度,村两委、党员、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参加学习,积极督促各村建立学习园地,撰写心得体会上墙,学习内容涉及20余种法律法规,并建立学习考勤、奖惩制度,各村集体学法人数达到600余人。通过学法、知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村“民主理财、民主议政、民主决策、民主测评”等四个小组,每村设立一名公开发言人,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布党务村务财务,接受群众公开监督。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投资50余万元,建设司法、民政、信访、计生等部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行政效能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6个方面的36件实事,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加快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通过开展“法治__”建设工作,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利于规范、促进和保障各项事业更好地纳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内涵发展的轨道,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切实增强了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内在动力,为振兴我镇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5

我局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矛盾化解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懂弄通、逐步梳理,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根本大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参加法律知识在线考试,优秀率达xxx%。二是积极安排业务骨干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xxxx年南山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参加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市司法局、x市普法办公室共同举办的“与军同心,与法同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以局名义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或通知,切实做好意见征求和向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并备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南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章制度汇编(试行)。

(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制订完善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并及时依法公开。

(五)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除传统的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海报外,还通过直属事业单位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建立“红星调解”模式,邀请有丰富的部队和地方生活阅历,较强的解读政策的能力的退役军人作为调解员,在纠纷调节过程中进行面对面普法,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xx余人、来电xxx次、成功调解案例xx余宗。

(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二、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将依法决策贯彻到决策全过程,切实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培训,高标准落实学法要求,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注重依法行政,创新策略,完善机制,优化环境,积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扎实做好“阳光信访”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和信访维稳工作。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6

       按照州、市法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今年我局结合行业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为促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和依法治院,建设法治,推进依法治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提高依法管理事务能力,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今年我局抽派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级行政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

三是以“法律进医院”工作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加强医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法治讲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

四是加强计生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对全市14个乡镇的计生助理员进行了专项培训,重点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计生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计生人员的法律意识。

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卫计局与信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卫计系统解决实际难题。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通过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牌、led电子屏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充分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卫生计生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卫生计生法律意识和健康防病意识。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20余人次。

五、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35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状况和人员资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执业、依法执业进行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卫生行业特点,为妥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结合实际健全了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双方沟通进一步加强。

二是建立完善并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调处院内医疗纠纷,并及时将调处情况报市卫计局医患纠纷预防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我系统无医疗纠纷发生。

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今年我系统无刑事治安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网格化管理,全市共设置8个网点,网格员动态收集管理情况并及时向综治办报告,以维护社会稳定。

七、严把卫计行政许可关

我局依法开展卫计行政许可,明确本级卫计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计行政许可由市政务中心卫计局办理窗口集中办理。对卫计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卫计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今年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40件,限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八、取得的工作实效

一是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和“平安放心医院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事务能力,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是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九、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执法力度还不够大,整体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卫计执法经费投入不足,给卫计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十、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在卫计系统深入开展“法律进医院”和平安放心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促进依法治院和依法执业。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7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现将2021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市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及方法措施

(一)按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责任部门: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1年2月底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加大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修改内容的学习,开展12•4宪法日纪念活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

责任部门: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依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局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及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全局干部法治素养。

责任部门:人事科、法规科、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底

(四)加强与履职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线上网络学习的方式,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范的学习。坚持由局领导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分局(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12底

(五)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通过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加强对学习《民法典》的学习和普及力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1次,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支部集中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底

(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信访处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的学习和运用。

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宣传,加大在网站、媒体等载体的日常法律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12底

(七)深入学习宣传改革新要求、简政放权新举措。

加强对《公司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在日常监管和服务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市场市场监管职能特点,把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向公司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开展宣传普及。积极学习宣传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为形式的商事制度改革新举措,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为抓手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并主动自觉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行政行为的实践中。

责任部门:信用监督管理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八)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类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结合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广告、合同、商标监管等职能,认真开展相关市场规范、监管、服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特定宣传日、纪念日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九)积极开展消费维权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以逐步提高企业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责任意识和强化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将全社会重视维权工作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健康发展的共同抓手,常抓不懈。

责任部门:消保分局、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十)廉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廉政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的纪律意识。重点学习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和运用。

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十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并加强对法律六进先进经验做法的总结。

责任部门:各科(室)、分局(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底

三、工作步骤

1、2021年1月至2月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的制定工作。

2、2021年3月至10月底: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特定宣传日、纪念日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次学法,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支部集中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会,学习与市场规范、监管、服务相关的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3、2021年11月至12月底:开展12•4宪法日纪念活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二次学法,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支部集中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四、普法要求

(一)加强重视程度。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已被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工作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请各科(室)、分局(大队)认真组织开展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

(二)加强情况总结。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水平。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等职能,加强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努力为普法宣传工作搭建平合,形成部门之间相互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

2023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篇8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推动我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局领导班子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一窗通办”工作。

2.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法宣办关于20xx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政策法规科及时对局机关在线学法人员进行信息维护,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及时按要求登录法宣云平台参与学习。

3.健全学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健全完善局机关学习制度,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我局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把法治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学习纳入局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在学法用法平台参加学习;20xx年安排局领导班子参加的集体学法活动2次,局机关在线学法参学率达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着力优化服务环境,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贯彻落实“一窗通办,一次办完”工作要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签订审核把关工作。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决策,不凭个人主观臆测,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3.加强决策监督,确保科学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管理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4.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推动依法行政责任制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政治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认真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局机关不断推进行政责任制落实,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机关作用,引导好、服务好、管理好退役军人群体,不断推动法治毕节建设工作纵深发展;全面推进政务公示、退役军人来访服务全过程记录工作。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制定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促进其对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网络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宪法,英雄烈士保护、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纪念、国防教育、兵役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退役军人事务开展情况——包括20xx年退役军人工作取得的成绩,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工作进展等信息,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取得经验及教训;宣传退役军人事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宣传退役军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服务方面特色做法和取得成效。

2.通过“广告式”宣传开展“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传播媒介,对我局发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进行报道,重点介绍我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更新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宣传;在城区广告宣传牌、led显示屏、宣传橱窗、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对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成果进行宣传。

3.抓住“4.15”、“8.1”建军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模式,开展局机关及部分退役军人法律知识宣教活动。

4.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宣教活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精选典型案例并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选择开展宣传,积极向市法宣部门报送优秀案例,进一步扩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5.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结合机关、学校的不同特点,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宣教活动,引导退役军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6.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中常见的问题,尤其是与退役军人相关企业中涉及的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中退役军人法律素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7.参加法律知识竞答活动。积极响应司法局关于参加应急普法知识竞答及参加民法典知识竞答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知识竞答,参与竞答率均达到100%;在竞答活动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意识;在活动后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将竞答情况总结报送司法局。

(四)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为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为“八五”普法开展打好坚实基础,我局根据落实相关文件工作要求,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局认真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并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迎检工作准备。

二、存在问题

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上还有差距。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责任意识,把依法决策贯彻到决策全过程。要在确定议题、研拟方案、协商协调、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审议决定、贯彻执行、调整纠错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依法办事,以切实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在生活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4小时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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