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名族申请书7篇
一个详尽的申请书可以清楚地表达提出申请者的意图和目标,申请书通常需要展示申请者的写作和表达能力,以确保清晰的传达信息,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更改名族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1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汉族,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
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名字叫作×××,由于×××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误作为×××,与我的(身份证\学籍等)不符,现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特申请将原误名改为×××。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3
______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现有我儿_______,男,____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于______市妇幼保健院。由于当时起名草率,遇到附近有重名的情况,容易引起混淆,给正常的生活、入学带来许多不便,现正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______的申请,望予变更登记。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4
尊敬的`xx派出所所长:
我儿xx,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午时,现已x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xxx,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xx,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xx”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景下使用”xx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xx”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xx”更名为”xx”,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期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xx”更名为”xx”,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xx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多谢合作。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5
xx派出所:
本人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男,汉族,20xx年xx生,身份证号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袭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xx,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xx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6
xx镇派出所:
本人是安福县平都镇居民,姓名:****,女,汉族,身份证号:******************,现居住于***********,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姓名为***,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因给女儿上户籍时起名草率,没有多作考虑,致使女儿名字与家中长辈名讳行字有雷同,与敬老尊长的传统风俗文化相悖,被亲长邻里批评,影响了家庭、邻里间的和睦和谐。
基于上述原因,谨遵《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 1款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特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名字为****的申请。
恳请贵所予以批准。诚致感谢!
更改名族申请书篇7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性别:x,民族:xx;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xx,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