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5篇
工作多年大家一定具备较强的能力,写工作总结十分得心应手,我们在写工作总结的过程中有很多值得留意的方面,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按照创建学习型要求,以“支部大创建、党员大练兵”为主题,以学习科学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商务业务为主要内容,一是制定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规定了学习主要内容,明确了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为主,统一下发了笔记本。今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干部自学时间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8篇。三是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先后开展了党章学习及交流活动、“内外贸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及讨论活动、领导讲党课教育、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过党员个人自学、领导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效果。
二、抓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三、抓作风建设,有效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四、抓效能建设,提升商务形象
今年来,局党委坚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提升商务形象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提速提效。一是全面推行了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奖惩;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局领导分工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了规范机关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对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机关股室设置等重新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分工,明确了职责,减少了交叉。通过制度的完善,工作关系的调整,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环节,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进。二是坚持把加强效能建设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刷新商务形象。突出抓好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工作,在对商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把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都纳入了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并明确专人办理,做到“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目前,我局3项审批事项在中心运转良好。三是坚持把加强效能建设与重点工作相结合,促进了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商贸、招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突出抓好蓝雁食品冷链物流项目、乐山大佛•嘉州水乡国际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制作《乐山城市综合体概念性规划》;着力实施“放心酒工程”,强化屠宰定点管理,确保喝上放心酒、吃上放心肉;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供应,确保不断档不脱销;进一步完善更新了我区招商引资网站;加大原区商业系统企业职工集访事件的维稳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组织开展“群众生活月”主题实践活动。在工作中,局党委从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局领导带头搞好服务,组织机关党员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今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0户,接待、办理来信来访30件(次)。
二是继续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继续抓好青平的帮扶联系工作,通过资金、物资、技术等帮扶方式,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党员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
三是积极开展社区互助联建工作。深入鹜嫣街社区开展调研,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与鹜嫣街社区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商定互助有关事项,制定共建活动计划。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个,清除环境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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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篇2
今天,我们召集全体在家党员,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共同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面,我们来共同逐章逐条学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__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篇3
?打好疫情防控“三大战疫”】
这是一场“没有看客的战疫”,人人都是“主角”。每日动态化通报疫情病例数据不断增加,真实地反映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致命性特征,其人传人的传播途径、一定死亡率的事实深刻告诉我们,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每个人都可能被感染,成为传染源,在这场抗“疫”战争中,没有看客、没有观众,没有设定“配角”,每个人都是在这场战争不可或缺的“主角”。当下,全国的“疫”战形势取得了积极向好的转变,有的地方没有发生病例,有的地方长时间也没有出现新的病例,造成有的人抱有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把“不出门,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抛在脑后。须知,疫情面前,人命关天,不获全胜决不能轻言成功,每个人必须始终如一做好防范,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这是一场“没有死角的战疫”,处处都是“一线”。局部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局部也就没有整体。这场疫情最开始是由0到1,再由1演变发展到现在的局面,假如没有当初第1个病例的发生,没有个别地方出现疫情,也就不存在目前传染到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的局面。在这场战役中,没有“世外桃源”,没有安稳的避风港,一味的消极回避,不敢勇于直面问题、解决困难,终于只会被病毒消灭。面对疫情不可怕,只要措施科学、防范得力,做到不吃野生动物、定时测体温、进行网格化封闭管理、有情况及时报告、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等,始终战在第一线,哪里有矛盾就解决矛盾,哪里有需要就冲在哪里。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疫”,党员都是“尖兵”。只有全国各地都取得战疫的胜利,才是真正实现全面胜利。要有攻城拔寨的战略,“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毅力,彻底消灭疫情。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到农村、社区一线,走进群众中,同疫情做斗争,对出门集聚的要及时劝散回家,对不戴口罩的要及时劝阻佩戴好口罩。同时还要就服务好复工复产,全力做好务工人员就业、企业安全生产、春耕春种、群众生产生活便利,用行动诠释初心使命,成为疫情防控的排头兵、攻坚克难的尖刀连,使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
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篇4
又是一年年终时,回顾自己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自己的精神状态应该说是良好的,工作作风应该说是务实的,思想观念应该说是能够与时俱进的。尽管自己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有些方面还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面就本年度做个自我评价。
一、能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待自己分管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的抓好局党组布置的每一项工作,切实树立“落实也是创新”的工作理念。
二、能够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身体力行地践行“三个代表”并将其溶合于实际工作当中。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改革开放,发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
三、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坚决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和全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为把全局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特别是在处理和党组成员的关系上,能够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补台,和衷共济为共同搞好全局工作齐心协力。并注重联系群众,团结、关心、帮助同志,事事以集体的利益为重,注重维护好集体形象。
反思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我感到自己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尽管一年来忙忙碌碌,但未能合理安排好时间,加强对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系统学习;二是把握全局整体工作的能力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年轻同志的关心和帮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剖析产生上述不足的原因,我感到主要还是自己平时注意加强学习不够,工作上或多或少的仍然存在畏难情绪。
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的思想本质是好的,缺点和不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是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的。因此,根据“四对照四看”的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基本属于合格党员。
2022年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篇5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20__年在繁忙的工作中已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在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刻苦学习,勤奋踏实工作,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学习和工作生活上都取得新的进步,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加以总结。
一、在学习和思想方面,多层学习,内强素质
二、在工作方面,勤奋务实、尽责尽职
在工作中,我能够保持思考的心态,对于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对于缺点及时改正,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逐步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执着追求,服从领导分工,在科室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分担部门工作,与同事凝心聚力,共同开展好部门工作。对待工作,我紧紧围绕服务基层的理念,严格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每一份报告都做到严要求、高效率,以求为基层的执法工作提供更好地服务。
三、在生活上,积极向上、遵章守纪
在生活中,我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了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做到了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就比贡献、比业绩;作风上艰苦奋斗,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现象的滋生蔓延;纪律上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丰碑无语,行胜于言,总结是为了更好的行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20__年,请党组织继续监督和考验我,我将以坚刚耐苦、勤劳自励、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状态,牢记使命,不断超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用实际行动为党徽添彩、党旗增色,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