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7篇

时间:2023-03-16 16:06:41 分类:安全工作

我们在遇到一些危险事故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大家了解怎样完成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7篇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1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2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木材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专项(车间)预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产企业,位于耿马城郊三公里处,从业人数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具有的固定性;木制品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发生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实地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高处坠落伤害、噪声、火灾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室)。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黄从德

  联系电话:

  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主任、办公室机动人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

  ⑦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负责人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生产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生产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无法控制整个事态时,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立即拨打以下电话寻求社会增援(向以下部门报告):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事态无法控制时,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3、应急响应的一半处理程序

  ①、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生伤亡事故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并逐级上报,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请求救援,人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包扎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不管是哪一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当班员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各部门通报,发布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构成

  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善后工作组

  后勤供应组

  消防灭火组

  危险源风险评估

  事故调查组

  技术处理组

  物资抢救组

  现场抢救组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

  同志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董事长

  同志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后勤部部长

  同志担任;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厂长

  同志担任;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技术负责人

  同志担任;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担任;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采购部

  同志担任;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

  同志担任;

  9、物资抢救组由现场总指挥指定人员组成;

  10、消防灭火组由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八、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理赔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后勤部配合生产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所需设备或物资。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由财务部监管经费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可由公司总经理临时指定(也可配备专车),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驾驶员由总指挥临时指定(也可指定专职驾驶员)。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消防专用的消防水带,一旦突发火灾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扑灭火源。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过期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和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当指挥部正(副)总指挥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

  十、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以及临阵脱逃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4、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十二、附则

  1、术语和定义:

  ①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②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③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④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⑤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公司办公会核准后实施,留公司应急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公司后勤部和生产部备案。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维护与更新

  每次培训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和负责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公司办公会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4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县干线公路计有国道1条,省道4条,g104线与s315线连接线1条,总里程151.903公里,桥梁40座,总计2399.2延米。其中大桥6座,1212.16延米;中小桥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类桥梁1座。事故类型为桥面沉陷、桥板断裂、坍塌等,其严重程度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付立军担任,成员由养护科全体人员及公路站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

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公路桥梁检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时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桥梁的隐患情况,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4)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紧急调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

(6)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围,组织人员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抢险组

由养护科长付立军任组长,养护科、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桥梁事故伤员的抢救,对损坏的桥梁进行抢修加固,尽快恢复交通。

(2)专家组

安全科负责组织桥梁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事故的有关情况,对事故的发展提前做出判断,对损毁桥梁的抢险恢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专家意见。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

养护科负责全县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时予以消除;为危机行车安全,一时难以消除的,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限制通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及时派专家组和抢险组赶赴现场,对桥梁进行勘察和技术检测,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尽快排出险情。

四、报警

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管理人员要立即向桥梁管养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现场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县局安全科电话:

县局养护科电话:

五、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按照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的事故;超出本认为处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2、响应程序

一级、二级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级桥梁事故发生后,应启动相应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市局报告。

3、处置措施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要立即启动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配桥梁事故抢险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抢险组赶赴现场后,迅速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医疗救助人员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专家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勘察、检测损毁桥梁,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抢险工作建议,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方案,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职责范围和应急工作需要,必须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物资和装备应包括:警示灯、切割工具、铁马围栏、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带、伸缩梯、脚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绳、完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开关箱、照明灯、发电机、吊车、铲车、空压机、风炮等。

七、响应结束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同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八、附件

陵县公路局桥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略)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5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天然气是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冲脱卡套的天然气管线对人身、设备都存在着严重的威胁,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5%~15%),后果更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加气站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天然气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员均熟悉本预案,若发生事故能够熟练应用,明确分工,迅速处理,降低损失、避免伤亡。

一、配电室控制系统发生灾险情

除加强对电器原件的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可靠的电器原件,若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长关掉进电开关;

2、同时机电修值班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门卫人员或财务人员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修;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线。

二、控制室控制系统火情

气站内电器控制设施较多,尤其在夏季,电器连续使用温度高、发热量大,因个别电器原件逐渐老化引起火灾。应急措施;

1、值班班长实施灭火措施;

2、机电修人员迅速从配电室切断电源;

3、关闭进气阀,关闭程控盘全部阀门及气瓶出气阀;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带;

5、财务人员报警、报告有关领导。

三、压缩机运行中发生泄漏

无论卡套、安全阀等处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

1、紧急停车,打开排污阀;

2、关闭进气阀门,切断电源;

3、卸压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长立即停机、断电,打开排污阀,关闭进气阀门;

2、机电修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加气员关闭加气机阀门,停止加气,并协同灭火人员一同进入机房灭火;

4、财务人员报警并报告领导。

五、加气机工作时发生火灾应采取措施:

1、加气工迅速关闭加气机进气阀,拨出接头;

2、关闭加气车气瓶伐门。

3、采取灭火措施;

4、到配电室切断加气机电源;

5、疏散加气机机周围人员,设立警戒线。

6、财务人员,报警或汇报领导。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6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篇7

  第一章前言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目前,全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35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潘家口水库水上客货运输监督与管理、道路建设材料的采集、加工、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等任务。

  进入“十一五”后,我市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特别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项目将陆续开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市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时间,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

  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一)事故的报警与接警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道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相关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及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等简要情况直接向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各救援机构进入救援现场。

  (三)救援机构的响应

  各救援工作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习工作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的《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是市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本部门高危行业预案),报市局安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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