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6篇
大家在制定方案的时候,一定要用简洁的语言包写出方案的流程,一场活动的核心不仅在于方案的制定,活动总结也是很重要的,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1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安排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四、切实强化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2、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2
为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县卫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县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镇卫生院长、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卫计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工作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县卫计局、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底)。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8月1日-8月20日)。县卫计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3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88125001)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5〕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4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以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保卫科: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气、高压氧舱、酒精库,门诊部、住院部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一)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予以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相关科室改正,拒不改正的,绩效考核类的奖金予以扣罚。
(四)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整改。
(五)督查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事宜是否符合规定。
(六)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2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6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四)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5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和消除学校火灾隐患,扎实做好防火控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年x省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教后勤〔x〕8号)、x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印发t;x年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消安〔x〕00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教育局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16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46号)、《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刚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火灾形势持续整体平稳”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学校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学校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本级审批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与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本级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排查范围和治理内容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学校消防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存车棚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化学药品库、实验室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
2、设施部分:校舍电路电器是否安全可靠,影响救火的窗口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内容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16日结束。采取学校、单位、幼儿园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7月6日)
从4月中旬至7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和师生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及经本级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划分等级。同时要逐级组织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
(2)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情况;
(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市教育局对本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采取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级、本学校、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坚决不得批准开办。各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二报送工作简报,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小结,7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7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篇6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