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8篇
半年总结可以让你纵观全局,理清脉络,突出重点,写好一份半年总结,可以总结我们工作中的经验与收获,下面是加分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8篇,感谢您的参阅。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1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州政府和州食安委的领导下,我州各级商务部门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20xx年,商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努力推进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稳定机构,完善制度
为确保州委、州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贸发科、法规科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州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屠宰厂卫生制度》、《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监察制度》、《屠宰执法监督监察人员管理办法》、《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肉品卫生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商务局食品安全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全州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早安排、重防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食品放心工程”,为推动和促进其规范发展,我局极为重视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始终把它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今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力度。
一是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和任务目标,并与各县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20xx年市场商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商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根据州食安委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下发了《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商务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目标。除组织48人次完成每年两次的常规检查外,我局又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与,对我州的活体猪、冻肉储备以及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下发了《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会同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联合转发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商务局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在省、州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生猪屠宰管理,督促各定点屠宰厂强化宰前检疫和质量检验,坚决禁止病猪、死猪上线屠宰。由于管理、措施、监督、宣传到位,今年以来我州尚未发生一起病害猪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入市场的事件;
四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要求,建立了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档案资料,目前,正准备对其实行评定管理制度,以促进我州生猪定点屠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11月5—10日由李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各县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全州商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检查企业382户次,检查市场40个次,均未发现私屠乱宰、注水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现象。
三、加强对市场及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
按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要求,州、县商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已分别在春节、州庆、清明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对全州八县的各定点屠宰厂、超市和重点市场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州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累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点)51个,商品市场30个,超市20个,农家店180个。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与巡查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四、积极推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完善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管理制度”。结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人少事多实际,委托餐饮与美食协会参与“随附单”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将发放和管理要求登报公告。目前,申领“随附单”和备案工作正在办理。
五、认真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安全消费网络体系
督促和指导“万村千乡”承办企业严格按国家“两个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改造建设农家店。目前,全州乡镇农家店平均覆盖率达100%,村级店行政村覆盖率达60%左右。
为保证农家店食品消费安全,我们督促“配送中心”进一步加大配送商品的质量,提高配送率。所建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都与县经济商务局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协议,有力保证了农村商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
六、重视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
早安排、早准备,及时对“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的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作了具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节日市场肉食、粮油、活禽、水产品、鸡蛋、酒类、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须品供应和消费安全。加强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启动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供应日报制度,及时向州食安委办公室和省商务厅报告我州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情况。努力做好节日消费动态监测,保障节日消费安全。到目前为止,全州商务系统监管领域和环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积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努力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快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行为。一是对州内的定点屠宰厂进行深入细致的信息采集和调查;二是完善活体猪和猪肉储备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养殖、标准建厂。使我州的省级猪肉储备量达到活猪7000头,猪肉320吨;三是对生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控制度,坚持生猪定点屠宰周报制度;四是加强市场巡查,随时保持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州上市肉品质量。
八、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了相关的监管制度,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措施,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和条件的限制,工作中有的问题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解决和推动。主要表现在:
(一)我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大都是以原国有食品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备简陋,经营方式单一,厂区布局零乱等问题。
定点屠宰厂由于受辖区范围生猪屠宰数量的限制和成本上升、收费过低(20xx年底省发改委发文,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收费可到30元,但我州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基本无法执行新标准),稳中有降生猪定点屠宰收费可导致经营户入不敷出,经济效益差,无力添置和改造屠宰设备,屠宰条件差,检测检验设备不全,环保不达标等问题普遍存在。
与《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及《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相对照检查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各县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兼职,而且基本没有参加过正规培训,熟悉政策的多,掌握商品检验技能知识的少,直观检测经验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经费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少的问题依然突出。
商务部门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仅靠财政拨款,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州、县商务局普遍都受经费不足所困扰。同时,各县人员变动较大,抽调突击其它工作频繁,满足不了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经常巡查监测需要,不同程度的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大都承担着多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县级商务部门,整个商务管理工作只设有一个股室,仅1—3人,从而导致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普查断断续续,影响了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部份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认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明确工商部门为主体,商务部门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没有法律依据,配合检查、提供抽样、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明显不如上年,给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
九、下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督促各县指导和帮助各定点屠宰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屠宰企业按《生猪屠宰操作规范》进行屠宰,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管,继续保持和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猪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为契机,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全面改造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工设施和检验设备,改善加工条件,优化加工环境。
(二)继续推进酒类流通企业登记备案工作。
尽快在全州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构筑酒类食品消费安全防线,为下阶段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努力规范酒类流通管理。
(三)继续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引导和鼓励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销售网点,建立规范的农家店,组织质优和合格商品供应农村市场,不断提高农村商品供应质量,为促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奠定基础。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2
为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融食安办[20_]4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和风险,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镇食品安全。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单位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整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了整治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对整治的目标、重点、工作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将目标任务、监管范围分片
包干。
2、明确餐饮经营单位责任。要求承办各类喜宴的餐饮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以此明确各餐饮单位承办宴会活动的食品安全责任。在此基础上,还和学校食堂、大型集体供餐单位签订严格的责任书,要求这些单位订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对每一个餐饮经营单位,每一个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都将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将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固定下来、公示出来,以此健全和完善餐饮业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内容:
1、针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进行整治。检查农村地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劣食品以及是否有假劣食品进入农村市场、餐饮消费场所等。
2、针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整治。根据自其查自纠阶段掌握的情况,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要求各屠宰场严格检验检疫制度,强化屠宰环节卫生要求,同时对屠宰场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通过各项措施的的强化,严防注水猪肉及病害猪肉流向市场,使人民群众真正做到食用“放心肉”。
4、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食品安人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曝光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犯罪企业和个人,以儆效尤。
5、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不合格食品的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的供庆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
6、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动村两委成员、党员和农村相关骨干,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志愿监督员队伍,通过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本村内食品生产小作坊、各类市场、商店商场、餐饮店的监督,发现可疑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对查实确有问题的,从优给予奖励。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安全主要还是食品企业的管理、意识问题,一些企业仍存在侥幸心理来忽悠消费者。另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散面广,工作人员不足,监管工作难免出现不到位情况,并且偏远山区农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之监管工作难点面俱全,使得假劣食品有存在的空间,我镇将通过进一步宣传以此丰富和提高了群众的科学消费知识,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调动了他们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公众、媒体、监督部门共同参与的局面。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3、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餐饮企业、种植、养殖户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3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整个地区稳定发展重要工作。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我镇也相应制订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学校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管作用
我校成立了“整治专项小组”,对学校的食品卫生进行全面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学校也及时召开全体师生大会,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和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班会、班报、广播等形式开展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对学校周围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查处,认真检查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人员岗前培训情况,以法取缔周边乱搭乱建无证经营及占道经营小摊小贩。
二、组织检查、突出重点、完善成果
通过整治不断加大学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突击检查,一是检查了全镇各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情况,经检查各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许可证齐全,人员都能够定期体检,食堂操作间卫生环境较好,原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情况建立建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较完善,货物摆放整齐,能够严格操作规程,经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暗访,未发现学校食堂销售购入“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行为,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摊点、小摊、小贩总体状况较好,但也存在无证经营状况存在,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以法取缔了无证小摊、小贩12起,没收无食品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不合格食品20余公斤,同时关闭二家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效地保障了学校学生及周边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确立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到人
学校采取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的办法,不断督促加强和落实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特别是食堂安全,消除重点场所利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并与各食品经营负责人逐一签定安全协议。
1、与各学校小卖部法人代表逐一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②、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③、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逐一鉴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入校。
②、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③、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卖回锅菜。
①、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⑤、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并有专门的消毒人员
⑥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做一次体??
3、学校水井责成专人负责,并由校医定期化验水质,对于小卖部、食堂、水井、整改小组定期抽查、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明确监督方案、设置投诉电话、举报箱,发现问题及时迅速解决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特在学校橱窗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学校食堂、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举报。
4、在学校橱窗附近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总之,在这次专项整改工作中各级领导负责人和检查组成员团结一致、思想统一,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整治大大改观了食品安全现状,有效制止了食品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宣传检查,提高了学校及销售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食品安全意识,专项整治虽告一段落,但食品安全工作仍很严峻,我们工作人员将时刻提高警惕,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不懈,同时各学校也有信心将通过这次整治为锲机,继续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制度,时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4
20xx年,清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精神,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就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明确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要求,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充分利用春节、端午等节日开展宣传的同时,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加大预防野生菌中毒的宣传力度,利用移动音响播放“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音频资料,在辖区内所有小区都张贴预防野生菌中毒相关宣传海报,提升居民群众知晓率,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居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生命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5
各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其中共查处食品无照经营户1,查处劣质奶粉案件,销售冒牌酒,罚没款2。x元,案值1。x元。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金伙局长关于“十条措施”和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联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在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结合省局的“十个提升”要求,强化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知道,确保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片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五定”方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任务到片区,职责到监管员。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用心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20xx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2x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3,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礼貌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0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透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构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用心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通知书,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25x次,检查41,共查获无照经营户1,依法立案查处1,罚款金额2。x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10。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3x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企业7。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职责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职责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五)开展劣质大米、水果市场的专项整治
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监管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消费者对大米、水果等质量的投诉状况,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跟踪核查,依法处理。检查严厉打击打蜡上色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以次充好的劣质水果。坚决查处违法使用冒牌水果标贴的行为,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追踪,深挖造假加工窝点。检查水果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长效监管,确保执法服务双到位。
围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一大局,立足我所职能,结合辖区实际,用心探讨、制定各种长效监管措施,透过市场监管和行政指导相结合,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1、推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透过分行业、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层次,力争今年在6以上的企业建立工商联络员。并以企业工商联络员为载体,把行政指导具体资料和措施贯穿到日常监管执法和服务中,推行各种工商专业指导。
2、建立了红盾维权网络,增强监管新力量,延伸监管服务触角。以辖区内已设立的洋上村红盾维权站、工业园区红盾维权站和新发超市、国泰商场、远大电器红盾维权站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维权站规范的日常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范围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联络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工商业务知识及有关商品质量知识培训,用心培育“红盾维权站联络员”,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扩大监管面和服务面。
3、用心开拓思路,探索服务企业新途径。以依托开发区建设管委会设立的县“探花山-榜德”开发区红盾维权站为阵地对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商标使用注册、广告行为等进行指导,向企业带给各种注册、变更登记及年检表格。同时,探索由开发区建设管委会对新开业及变更、年检的企业进行地址勘察:工业园区企业在开业、变更登记及年检时,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二个以上的维权站成员进行现场地址勘察,勘察结果加盖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章后,作为企业经营地址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进一步方便园区内企业。
4、开展共建规范市场活动。进一步完善共建规范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等各自的职责和关联。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商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监控流程。并以点及面,引导经营者礼貌经商、诚信经营。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6
我镇一至六月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要开重了以下工作:
一、确保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
我镇加强了家宴管理工作,增强了全镇人民家宴申报的意识,就家宴这块工作,专门召开了村三主干会及游厨培训会共80人参加,政府以70号文件印发了《家宴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印发了《xx市家宴群体聚餐食品与卫生指南》、印发了《xx市家庭群体聚餐基本条件》。目前我镇家宴申报工作基本走向正轨。
二、关于打击食品非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由《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行业和食品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并签定责任书,承诺书和发放告知书,专门印发了食品非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宣传资料。
2、4月22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非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辖区内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整个工作由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定期不定期的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并发监督意见书。
4、进一步明确辖区内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见附表)。
5、设立了食品安全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截止目前还没有一件举报和投诉电话。
三、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工作
我们专门成立了检查组,到各餐馆和超市进行检查,并下了《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通知》,到目前我镇还没有发现一例采购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四、关于“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我镇制定了《xx市地镇“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和镇畜牧站一起对全镇20户养殖大户和两家销售饲料的商家专门发了《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严禁畜禽养殖使用“瘦肉精”等禁添加物的公告》,通过我们检查全镇没有一例使用和采购“瘦肉精”。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一定将此项常抓不懈。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7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今年来,我们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认真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的各项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立“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保留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朝安区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朝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我们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采用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普及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据统计,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开播有线电视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份,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把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事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局和区动物防疫检疫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我们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家禁用药品目录、限用兽药等,加大和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对人体的危害,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政策法规,全年向各基层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00多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四是制订方案,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订了《朝安区20--年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目标、重点环节和措施步骤,使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基层辖区内的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基本情况,为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六是签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整治责任。我们在与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基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同时,要求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生猪养殖场(户)和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点签定承诺书,以此增强生猪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点自律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确保在养殖、销售和屠宰等环节不使用“瘦肉精”。
七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我们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场地检疫证明签发行为;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查验,增加“瘦肉精”抽检频次,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三同时”制度,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建立“瘦肉精”生猪黑名单档案,严格禁止疑似“瘦肉精”阳性养殖场(户)生猪再次进厂屠宰,对确定为“瘦肉精”阳性猪只及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把好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关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饲养场、中转站和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巡查检疫。今年来累计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牲畜12万头、禽80万只。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落实区动监所5名技术骨干,带领25名驻厂检疫人员进驻生猪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共检疫进厂生猪28万头,检疫率100%;发现病死猪只126头,切除猪只病变组织1.18万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区兽药gsp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成立区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畜牧局和区动监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兽药gsp实施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订了《朝安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宣传动员发动,我们于20--年1月18日和6月22日召开了两次全区性兽药gsp宣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包括基层单位负责兽药管理的人员,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等,会上,我们将《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等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兽药经营者,每一个经营者都按要求签署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签收回执》。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兽药gsp工作。四是签订责任书。我们通过与市有关部门和兽药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完成兽药gsp工作任务。五是是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我区已经组织15名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成为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至目前,我区已有14家经营单位通过兽药gsp认证,占全部单位的90%,取得兽药合法经营资质。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对全区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以及无批号、无生产日期和无说明的假冒伪劣兽药,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此外,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农业局食品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四、20--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要求及其它有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薄弱之处,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和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免疫记录等,不断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上半年总结篇8
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2、制订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审议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重点;
3、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食品监管责任的落实;
4、指导各部门、各街道(镇)食品安全工作;
5、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区食安委决策服务;
2、按照区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
3、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行动;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负责实施对街道(镇)和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6、承办区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并抓好督促落实;
7、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