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应急预案模板7篇
大家在碰到某些险恶环境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的应急预案有助于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效率,加分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电厂应急预案模板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电厂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方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电厂应急预案篇2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县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1.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对应急保障金的启动使用。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下属各科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888666。
2.设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xx-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设备数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四)其它紧急情况。包括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主管县长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如因欠费问题引起的,则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做好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热管理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3)主要领导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如因供热站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站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站,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程序
小事故:3天内报到技术科,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1天内报到技术科和分管经理,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大事故:立刻报告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供热站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2.事故的应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
一般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技术科和分管经理。
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
特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3.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小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工程技术科批复意见、存档。
一般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科、分管经理批复意见,技术科存档。
大事故:由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
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并在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上报县主管领导。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及时通知煤炭公司协调煤炭运输。
2.停水、电的紧急处置。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启动县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热动态,上情下达;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及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纪录、统计工作。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站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站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电厂应急预案篇3
一、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当前天气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对全市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停止发车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为解决滞留人员、车辆的有关问题,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道路客运站场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各客运站、场必须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对有旅客滞留的客运场站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有条件的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当地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在目前天气情况下全部停运。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旅游码头、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各水运公司、渡运公司、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运工作,对乘客进行疏导;
(3)各船舶公司、渡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停航、停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员做好乡镇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控;
(4)对拒不停运的公司和船员,采取坚决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关注天气状况,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三、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
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四、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保温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3、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6、新闻发布
新闻宣传要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将恶劣天气及其次生灾害检测预警、恶劣天气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7、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五、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六、其他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电厂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确保防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交通运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防汛预案》、《深圳市防台风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试行)》和《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抢险救灾先人后物,加强预案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应急处置期间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2.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在本预案确定的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体系内的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发生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启动本预案时,参与交通保障的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4.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防患于未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妥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5.科学决策,专业支持。
及时更新技术、设备和工具,提高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各项预防和应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进一步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将深圳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分为三类:
(1)人员伤亡或社会经济损失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交通事故高发、物件设施损毁,导致人员受伤、死亡或财物受损的交通突发事件。
(2)交通行业运营受阻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机场、地铁、港口、铁路及其他交通枢纽及场站的运营受阻,导致需紧急疏散、转移或安置滞留人员、货物的交通突发事件。
(3)道路设施中断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边坡及其附属设施塌方、损毁、封闭交通或其他障碍物阻挡交通等,导致道路交通运行中断的突发事件。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1)一般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一般事件(Ⅳ级):
①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交通枢纽及场站出行人员3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②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部分次干道及以下道路不能正常通行。
(2)较大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较大事件(Ⅲ级):
①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或10~49人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交通枢纽及场站出行人员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②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民航、水运、铁路、道路等交通运输秩序产生较大影响,较长时间内出现航班、列车或车辆少量延误、晚点等情况,导致机场、港口、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场站少量旅客滞留。
③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部分主干道、次干道较长时间不能正常通行。
(3)重大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重大事件(Ⅱ级):
①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50~99人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交通枢纽及场站出行人员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②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民航、水运、铁路、道路等交通运输秩序产生重大影响,较长时间内出现航班大部分延误、列车或车辆大面积晚点等情况,导致机场、港口、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场站较多旅客滞留。
③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局部地区快速路、主干道较长时间不能正常通行。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①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交通枢纽及场站出行人员10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②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民航、水运、铁路、道路等交通运输秩序,出现长时间全线停航或停运,导致机场、港口、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场站大量旅客滞留,整体疏散困难。
③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全市范围内快速路、主干道长时间不能正常通行,导致全市交通全面瘫痪。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枢纽及场站旅客滞留、交通运输秩序失常、交通设施损毁、交通事故高发等问题的交通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
(六)突发事件现状。
雨雪冰冻雾霾台风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圳市地处南海之滨,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台风暴雨、大雾是常年影响深圳市交通的主要恶劣天气。
其中,冬春季常发的全市范围大雾天气主要会导致高速公路封闭、道路交通管制、港口航班停航、港口部分客运航行受限、港口引航服务暂停、机场航班停航或延误等。随着全市性大雾天气范围逐渐扩大、时间逐渐延长,对交通的影响也将逐渐加重。
台风暴雨天气是深圳市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范围较广,主要导致港口、机场航班停航或延误;道路积水、交通设施损坏、强风吹倒树木或其他物件、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引发路桥隧交通中断;车辆浸水熄火、路滑侧翻等交通事故增多而引发交通堵塞,以及地下交通场站水浸等。
未来台风暴雨、大雾等仍是影响深圳交通的主要恶劣天气,因此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交通保障工作,对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
根据深圳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预案,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牵头成立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委自身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设立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应急准备措施。
(2)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资源(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检查、指导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启动本预案。
(5)当突发事件超过本部门处理能力,决定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6)研究解决处置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应急工作的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要求。
(2)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
(3)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负责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联动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及其处置情况的信息。
(5)负责监控恶劣天气下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保障的研究工作。
(7)组织有关交通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部门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1)秘书处
负责与市新闻办沟通协调,及时发布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保障信息,引导公众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安全出行和文明出行;负责对需向上级部门或外单位报送的信息和文字材料进行核稿把关;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人事处
配合领导小组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岗位及其职责,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人员调配制度,监督检查应对突发事件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3)财务审计处
承担交通运输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的编制计划工作,做好与各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络工作,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4)建设管理处
协调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督促养护管理单位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日常巡查及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5)智能交通处
负责全市智能交通、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决策支持;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6)安全管理处
负责恶劣天气环境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评估;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7)公共交通处
负责及时根据需求合理调配公交应急运力,快速疏散由于恶劣天气滞留的旅客;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公交线路的调整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8)港航管理处
负责统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全市水路客运企业、码头的保障应急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9)空港处
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民航企业、深圳机场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0)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运输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稽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行业内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及交通保障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1)公用设施管理处
承担本单位养护的交通公用设施日常管理和养护监管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期间所管养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公用设施完好;负责所辖交通场站(枢纽)日常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维稳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2)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运营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督促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做好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3)各交通运输??
负责辖区内公共交通、客运场站及道路客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养护监管工作;统筹辖区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抢险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与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运力储备、应急装备等准备工作;督促辖区交通运输、道路养护等企业做好企业层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4)客运交通管理??
负责出租车行业安全监管和运营监测,快速处置突发情况;统筹全市道路客运运力,及时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需求合理调配应急运力,做好数据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5)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承担行业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及信息综合传递等工作;组织交通应急培训、演练、宣传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物资、器材的申购、储备、管理、调用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6)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
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全市货运行业的交通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根据需求合理调配运力,快速处置突发情况;做好港口码头、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急保障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7)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负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全市交通公用设施(道路、桥梁、隧道、公用场站、枢纽、码头、航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安全应急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8)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监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参与由于恶劣天气造成的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19)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tocc)
负责收集全市出租车、长途客车、公交线路、公交站点、地铁站点等数据,实时监测全市道路交通状况,遇到突发情况协助进行应急指挥;负责智能交通传输网、数据中心、共享平台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网络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0)交通运输企业
负责制定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企业层面专项预案;采取措施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1)道路养护企业
负责各道路设施的养护与监管具体工作;应对突发事件时,在委建设管理处、公用设施管理处、各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道路设施维护与抢修工作;完成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2)其他单位(部门)
遇有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召集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传递和应急调度等工作。
(三)现场处置组。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由事发地交通运输局牵头成立现场处置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负责协调应急资源和力量参与处置工作。分管事发地交通运输局的委领导兼任现场处置组组长,副组长由事发地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参与处置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较大及以上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成立现场处置组,现场处置组配合市交通运输现场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处置组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交通运输行业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报送现场处置相关信息。
(5)完成现场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贯穿交通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相关成员单位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为各类车辆和车站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安全管理处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气象局、市水务局(三防办)的沟通联络,实时掌控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行业可能造成的影响。
2.监测。
(1)监测机构
智能处、运行指挥中心及其分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建立各类交通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交通运行状况、客流信息等监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2)监测网络
智能处、运行指挥中心及其分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建立数据资料库,及时变更动态数据资料,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数据共享平台。
(3)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全市范围内的交通状况信息。
3.预警。
(1)预警级别
按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行的影响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2)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
由秘书处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解除。必要时,与市新闻办沟通协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5)预警响应
①Ⅳ级预警响应
(a)进入Ⅳ级预警后,事发地交通运输局、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b)建设管理处、空港处、港航处、公用设施管理处、轨道办、各交通运输局、港航和货运管理局、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加强重点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向所辖企业和施工企业发送预警信息,警惕台风暴雨对本行业的影响。安全管理处加强督查监管工作。
(c)应急指挥中心跟踪事态发展,必要时向委领导、委属单位发送预警信息。
(d)相关业务部门召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确保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②Ⅲ级预警响应
(a)在Ⅳ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b)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c)建设管理处、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轨道办、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相关单位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预防工作指导,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结构加固、机械设备存放、施工人员安置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检查道路设施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处加强督查监管工作。
(d)空港处、港航处、轨道办、港航和货运管理局通知港口、码头、机场、堆场、地铁等相关企业做好物资和设施设备的存放、加固等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e)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公共交通应急运力、出租车应急运力、道路客运应急运力、货运应急运力、工程抢险设施和队伍等应急资源调配的准备工作。
(f)应急指挥中心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
(g)各交通运输局重点做好在建工程和交通场站、立交桥底等易积水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积水警示防范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并落实各类标牌标志及交通公用设施加固工作。
③Ⅱ级预警响应
在Ⅲ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积极配合市应急委做好处置工作。
(a)客运管理局、各交通运输局、轨道办通知相关交通运输企业、轨道运营企业、车站等单位适时采取暂停相关路线(路段)的营运、取消车次、客运车辆暂停运营等措施。
(b)建设管理处、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轨道办、各交通运输局、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通知所辖企业停止一切在建作业,对于重点部位或易受灾害影响区域派人进驻现场监控。
(c)空港处、港航处、港航和货运管理局通知港口、码头、机场、堆场停止作业,船舶、飞机停止进出港,做好船舶避风定锚、飞机加固和转移等工作。
④i级预警响应
在Ⅱ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积极配合市应急委做好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省级应急机构给以支援。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应急信息报告和共享的基本要求是:快捷、简明、准确、连续。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单位要将有关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汇总到委总值班室,并由委总值班室统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高效。
(1)报告、共享程序和时限
当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属交通运输局及主管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事发后2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发地所属交通运输局及主管单位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30分钟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件简要情况,1个小时内书面报告有关事件情况。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2)报告、共享内容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发企业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伤亡人数或被困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及事件发展趋势。
⑤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2.先期处置。
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督促管辖企业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天气预报或天气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和安全衔接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交通运输企业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指挥准备。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事件报告后,及时报领导小组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各业务主管部门督促交通运输企业继续开展疏导救援工作,增派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客流疏导、救护、抢险等,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③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事发地所属交通运输局迅速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④领导小组视情况报请上级应急机构予以支援。
⑤秘书处配合市新闻办,及时组织关于在事件影响下的交通管制、交通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响应后,除了按照深圳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做出响应动作之外,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保持与上级应急机构的联系,积极配合市应急委、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保持与上级应急机构的联系,积极配合市应急委、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制订并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2)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报市政府新闻办。
(3)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事发地所属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协助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3)组织、指导管辖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处置措施。
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灾物资等工作。
6.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由秘书处组织对外发布、调整或者解除。必要时,与市新闻办沟通协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可能影响范围、预计影响时间、安全警示事项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等渠道有效、及时发布信息。
8.应急结束。
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按照深圳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预案的要求,结束相应的响应行动。Ⅳ级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决定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处室及委属单位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财务审计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与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与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
建设管理处、公共交通处、轨道办、客运交通管理局、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及各交通运输局等业务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抓紧开展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现场清理等工作,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影响,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城市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2.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工作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对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事件的主要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3.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公用设施管理处及各交通运输局组织拟定委属道路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与重建计划,报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社会投资的道路项目由业主单位负责拟定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与重建计划,并组织修复。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组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经费保障。
财务审计处做好用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应急必需经费的计划、拨付工作。
(三)物资保障。
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要求,负责储备交通运输行业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器材。
(四)交通运输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及时组织调运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装备、物资等,做好应急状态下抢险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轨道办做好轨道交通运力的调配,公共交通处做好地面公交应急运力的调配,客运管理局做好客运应急运力的调配,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做好货运应急运力的调配;督促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提供应急运力和应急驾驶员供市交通运输委调配,各应急运力和应急驾驶员保障企业必须在接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业运力(驾驶员)应急支援指令》后,及时派出应急运力和应急驾驶员到达指定地点装运。做好各应急运力及驾驶员保障单位的应急联络工作。
(五)人员防护保障。
恶劣天气交通保障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穿着和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和装备。现场处置组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参与应急的工作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六)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出现的交通突发事件,配备有关专业救援装备器材,健全应急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建立关于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七)科技支撑保障。
智能处应指导和支持关于应急工作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的研究开发,运行指挥中心应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数据传输工作;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保障,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恶劣天气交通保障工作中各方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
(八)车辆补偿。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运力征用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调集、征用的应急运力给予相应补偿。
(九)其他应急保障。
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相关成员单位不定期开展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协同处置、联合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相关成员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加强相关技术人员日常应急培训、专项应急培训和管理,增强应急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报告,提请领导小组对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名词解释。
1.台风。
本预案所称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个类别,中心持续风速在12级至13级(即每秒32.7米至41.4米)。
2.暴雨。
本预案所称暴雨是指24小时降水量为50毫米或以上的强降雨,是一种灾害性天气,往往造成洪涝灾害和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工程失事、堤防溃决和农作物被淹等重大经济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交通保障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完善,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结合实际,开展预案演练和相关培训工作。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审定并发布。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和解释。
电厂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厂应急预案篇6
寒冬将至,气温越来越低,此次大幅度降温容易导致油站员工冻伤、加油机管线、自来水管线、阀门冻裂、加油机不能正常工作等风险。为确保我站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站防寒防冻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应对,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1、当加油站面临冰雪损失时,本预案开始启动。本预案涉及的冰雪损失事件指连续降雪引发罩棚倒塌、设备损坏等影响到加油站正常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的损失事件。
2、加油站罩棚或站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急小组报告上一级应急中心,停止营业,在进出口设置警示标识,人员撤离出加油站罩棚或站房。
二、组织机构
加油站成立防寒防冻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在冰雪损失来临前,关注天气预报和损失预报,事先做好应急防灾准备。
2.准备好应急储备物资,油罐尽量保证满容量。每天检查设备状况,如果设备冻坏,及时抢修。
3.对罩棚采取立脚手架等加固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请专业公司及时清除罩棚积雪。
其他人员职责:
计量员:1.检查油罐密封情况,确保油罐各密封垫圈和阀门密封性能良好,防止油罐进水。
2.定时计量油罐水高,水位超标及时排除。
疏散救护员:1.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准备,包扎裸露管线、水表;
2.放尽柴油发电机的水箱及缸体内存水,避免冻坏设备。
加油员:
1.随时关注罩棚变化,定时检查罩棚是否存在倒塌隐患。
2.做好现场秩序维护,让车辆在罩棚外等候加油。如无加油车辆,可在站房内值守。
3.上下班时注意安全,防止在上下班的路途中发生意外,住站员工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必须驻留站内。
卫生员:
1.做好地面除冰工作,每天将进出站口、厕所等处的积雪和积冰清除。2.在入站口和厕所处张贴“小心地滑”的提示语。
3.通过洒盐和铺设防滑草垫等方法确保入站人员及车辆安全。
三、应急储备物资
应急器材:防滑草垫、防冻液、铲子、防冻手套、安全帽
急救物资:急救箱及药品、绷带
四、应急预案
1、冬季到来时,应急小组要经常注意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雪预报,查实政府部门对损失的应对要求;准备好防灾用品。
2、当强降雪来临时,做好以下检查:
(1)检查罩棚是否牢固。
(2)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站内门窗是否关闭。
(4)检查卸油口、量油口是否密封。
(5)检查操作井盖是否盖上。
(6)将贵重或易坏的物品和化学品放在不漏水的房间内。
3、加强对罩棚和员工宿舍等站内建筑物的巡检。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停止营业,切断电源,关闭所有阀门,对卸油口和量油口进行密封,疏散站内车辆和人员,设置警戒线。如遇房屋倒塌、罩棚断裂坍塌时,要立足于自救,在第一时间报警,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迅速将所有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强降雪结束以后,应急成员按照分工立即进行清扫,必要时可以使用融雪剂,测量油罐水高,检查油罐是否进水,如已进水,应停止使用该储油罐,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5、清理现场,恢复营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灾后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五、有关要求
1.低温天气易导致地面、楼梯、罐车爬梯等处结冰,应及时对加油站范围内的地面积水、积雪、冰层进行清理;外部楼梯、厕所地面等处铺设防滑垫;进行油品接卸作业时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站内配备多种应急药品,便利店备齐方便面、面包、饼干、热饮、柴油降凝剂等物资,同时为顾客免费提供24小时热开水,给这寒冷的天气带来一丝温暖。
3.在冰雪天气来袭时,提醒员工注意低温天气的防寒保暖工作,在站内醒目位置张贴“冰雪天气、小心路滑”“地面结冰、小心慢行”等温馨提示语。
电厂应急预案篇7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洪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立即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及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容易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疏散时注意事项: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