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讲话稿6篇
讲话稿的目标是与听众建立联系和共鸣,讲话稿的撰写需要时间和耐心,以确保每个细节都得到关注,以下是加分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安全管理讲话稿6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管理讲话稿篇1
同志们:
11月16日,也就是前天,甘肃省正宁县发生了一起特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造成21人死亡、44人受伤,引起了全社会对当前校车安全的强烈关注,同时也给我市校车安全敲响了警钟。为认真分析我市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前面,市安监、公安、教育、交警等单位总结了我市校车运行情况,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校车安全的管理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请同志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狠抓落实。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民办学校、特别是幼儿园数量急剧增加,接送学生的校车数量也从几辆陡然上升到几十辆,在方便接送学生的同时,也存在着车辆超载超速、安全性能较差、资质审核不严、监管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和隐患。“安全工作无小事,校车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小小一车学生的安全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大家要站在以人为本、人命关天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逗硬违法查处、加强道路保障等方面狠抓落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防治结合”,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引发的校车安全事故。
目前,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刚刚结束,市委、市政府为我市后五年的发展,规划了宏伟的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奋斗目标,提出了措施和路径。全市上下正按照“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建立“两地两区一中心”的目标定位,开放合作,拼抢机遇,艰苦创业,大干快上,这就更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校车安全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巴中跨越发展的大计,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明确任务,努力构建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
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努力构建好校车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体系。一是开展整治活动。近日内,市教育局牵头,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教育部门要对校车安全状况、驾驶人员资质、车辆运行路线、车辆统一标识、保养维护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未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接送学生。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时或不定时上路检查,严打黑校车、拼装车、报废车、三轮车等不符合道路安全的交通运输工具,严打校车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对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隐患进行排查,对典型案例要杀一儆百,公开曝光,交通和安监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把各项校车管理工作做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的宣传活动,使学校(幼儿园)、车辆单位、驾驶人员、学生及家长了解并自觉遵守安全行车规定;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宣传,反面事例要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校车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增添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门的“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二是强化绩效评估。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与学校评先创优、平安创建、周边治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校车和安全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接送学生资格并封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各部门要在检查摸底的基础上,于11月底前,将我市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并适时出台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同志们,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刻不容缓,我们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常抓不懈,努力为“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和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奠定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谢谢大家!
安全管理讲话稿篇2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开发区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在这里举办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在新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着力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此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在正式培训前,我讲两点意见:
一、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重要性
1、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等这些规定,是我们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尽义务。因此,一方面我们和市局负责培训好企业单位负责人,另一方面企业单位要负责培训好企业员工和所有从业人员,这是法定要求。
2、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在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下的警钟长鸣
今年以来,在国家十分重视的情况下,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频繁,我市也用完了全年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指标,相当大的比例是出在人为因素,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力度正在加大。事故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如警钟一样警示着人们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虽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各有不同,但究其原因,都存在一个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跟不上经济高速发展需要这一基础原因。正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我市和开发区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分层次、行业、工种、职能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现在强调,经济社会要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产要发展,安全是前提。这是汲取若干血的教训和发展的最终目的得出的,需要我们对此警钟长鸣。
3、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做好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
今年以来,开发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从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看,有些单位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工作比较扎实,还有不少单位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制度不够健全,责任不够落实,投入和具体工作不够到位的情况,安全隐患客观存在,整改不够及时有力,麻痹和侥幸思想有所表现,同时,安全素质需要普遍提高。加之,安全生产每天都归零,安全隐患是动态变化的,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提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自觉性,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开发区工作的客观实际考虑,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十分需要。
二、参加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的一点要求
首先,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自古人命大于天。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也事关各级领导,尤其是我们企业主的政治生命甚至是身家性命。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并对其职责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学习。
第二,珍惜机会保证参训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正常生产经营与培训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保证。培训就三天时间,大家要集中精力,保证按时听课,不要请假不要缺席不要代替,保证参训学习时间。
第三,以求知、求学、虚心的学生角色,认真听课,做好记录。课堂外是领导是老板,课堂内做学生。上课时,不随便讲话和喧哗,手机放在振动档,接打电话到会议室外,尊重教员,认真听,认真记,虚心学。
第四,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效果。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大家要把学习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好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生产操作行为,执行好保障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消除隐患的长效管理,以保障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实际,检验培训学习的成效。
同志们,通过这次培训,要使大家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大大降低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各司其职,共同努力,把我们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最后,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培训班圆满成功!
安全管理讲话稿篇3
同志们:
按照市委常委、副市长xx、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xx的要求,今天我们主管校车安全工作的几个部门联合召开“20xx年春季学期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目的是确保我市春季新学期校车运行安全,不发生事故,提高校车管理水平。学生安全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关注度高,稍有一点闪失就容易形成舆论的炒作热点,历来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很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校车是学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每天都要接送学生上下学,受道路、气候条件、恶劣天气、驾驶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省交警总队召开的“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暨‘减量控大’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视频推进会”刚刚结束。刚才车管所所长xx通报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x事故调查报告,x名公职人员被追究的情况;
市教体局二级调研员提出了校车管理的工作要求;
下面结合x实际,我就对校车管理工作机制和各部门的职责、全市校车基本情况、全市校车管理工作亮点、校车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条例》规定的校车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政府负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等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通报校车交通安全违法、交通事故信息。今天我们参会的都是法定的主要管理职能部门。
二、《条例》规定的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学校(教学点)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二)公安部门: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负责校车标牌的核发和回收工作;负责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负责维护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三)交通运输部门: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依法查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
(四)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与校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市委常委、副市长明确提出要求,发放标牌校车的主要管理者是教育部门,“黑校车”的打击主要是公安部门。
三、全市校车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校车单位x个(专业校车公司x家),注册校车总数x台,校车驾驶人x人,发放校车标牌x台,未取得校车标牌x辆。具体分布情况是:……
四、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主要亮点
一是各县(区)交警大队护学岗落实的较好。各交警大队都能在上下学期间派出人员到学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二是师河辖区校车停靠点标志标线设施规范齐全。各辖区大队都要进行学习推广。
三是市区学校成立有学生家长和老师参与的护学岗,穿戴红马甲、举小红旗维护交通秩序,效果很好。希望各县借鉴学习,借助学校和家长的力量来维护交通秩序。
四是总体评价光山县校车管理水平在全市较好。
五、当前全市校车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一是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上路行驶接送学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目前全市还有190辆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
二是登记为中小学生校车实际用于接送幼儿的非专用校车12辆。分布……。
三是校车动态监管流于形式。各县区都没有建立校车专门动态监管平台,都是挂靠其它运输单位的平台,对校车的超速行驶、改变线路,不能及时制止警告。
四是校车超速现象时有发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息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实际工作中发现,在国省道和危险路段行驶的车辆都有超速现象。
五是有的校车单位管理制度缺失或安全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没有校车安全管理组织,没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没有校车安全检查记录。
六是大多数校车行驶线路中未按规定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点停靠。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刚才讲了……辖区这方面做的较好,望继续往乡镇延伸,给全市做个标杆。
七是校车行驶在国道或省道上的数量较多。如x辖区有x台校车在x国道上行驶,x台校车在x国道上行驶,x台校车在x省道上行驶,x台校车同时在x国道和x省道上行驶,x台校车在乡村道路上行驶。国道、省道上大货车、农用车数量多,车速快,校车行驶安全隐患较大。我市x国道沿线的光山、潢川段沿途学校也较多。
八是危险路段防护设施设置不到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九是校车存在挂靠现象。个别县把关不严,允许没有资质的学校、幼儿园购买校车挂靠中心校办理校车入户和校车标牌许可手续。
十是仍有个别“黑校车”接送学生,存在管理盲区。
六、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研判,把辖区内校车安全隐患找全找准。从现在开始,校车管理各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每个校车单位、每条线路、每辆车、每位驾驶人、每个时间段、每种天气条件下都要进行准确研判分析,要找出隐患,提出解决的办法和责任单位,要建立校车安全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种安全信息提示。
二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督促校车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辖区学校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与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督促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把好校车上车关、出门关,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要切实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督促落实专人加强gps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提醒纠正,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清查,切实加强涉校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要组织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专职驾驶人年审、违法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和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车辆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均达到100%。车辆方面,重点检查车辆转向、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安全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设施不全、存在隐患的,一律停运,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营运。要检查校车许可证有效期以及服务对象、接送线路是否与许可内容一致,凡不一致的,一律收回校车标牌并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驾驶人方面,重点核查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全面排查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接受集中教育等驾驶人。要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一次核查,凡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及时通报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车单位尽量不要聘用有酗酒、赌博、熬夜等不良习惯的驾驶人。
四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全力保障涉校车辆通行线路交通安全。要联合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重点排查通行线路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行驶线路和停靠站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管理设施是否科学,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停车区设置是否合理。对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设施缺失或者设置不科学、交通组织不合理等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临时性的警示和管控措施,全力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提供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
五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形成对涉校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各部门要加强情况沟通,以学校周边道路以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线路的关键节点为重点,合理调整勤务部署,切实加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的作用,充分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或使用拼装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对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要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宣传,进一步强化涉校车辆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深入学校和有关运输企业,召集学校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涉校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宣传超速、超员行为的危害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以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上好新学期交通安全课,及时发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提示短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不乘坐货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
最后,再强调两个问题,一是国三及其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办理注销登记后仍有轨迹车辆的追缴问题。支队昨天已下发《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核查纠正机动车注销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各大队要按照通知精神,组织专门人员抓落实,积极向县区工作专班汇报对接,让原责任单位继续追缴,确实消除隐患,3月底这项工作必须完成。二是县级摩托车考场建设问题。省总队要求五月份必须完成,六月份人工考试全部关闭,各大队要抓紧时间建设。
同志们,让我们各职能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发力,同学校和校车单位一道把校车安全工作做好,确保不发生事故,给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谢谢大家!
安全管理讲话稿篇4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是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二次主任办公会。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各部门、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为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做好准备。
刚才,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会后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大家的意见,对有关材料作进一步完善。我提议,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方案和有关讨论材料今天先原则通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做了大量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第一次主任办公会以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了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健全制度、完善标准、专项督查、准入管理、研究政策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工作这么繁忙的情况下,各成员单位共派出了60余名成员,分别赶赴14个省市开展了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总,拟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二是各地按照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行动迅速有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11月底信息上报情况统计,本次调研涉及到的3080个县区中已经制定校车服务方案的县区数量是1086个,比6月份上升了27、76%;已经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县区数量是1219个,比6月份上升了52、38%;条例实施以后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为86738辆,比6月份增加了66、22%;条例实施以后获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数量为51102人,比6月份增加了30、43%。根据各地上报事故情况统计,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中小学生幼儿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81%、50%和47、69%。
通过大家的努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学生上下学交通总体安全,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这里我代表联席会议,向同志们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大家辛苦了!
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刚才定华同志向大家通报了通过督查发现的十一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态度上的问题;既有一些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经过努力在较短时期内可以得到解决的问题,也有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总体来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还没有完全统一到《条例》的规定上来。一方面,一些地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互相推诿扯皮。工作上强调客观原因,畏难情绪严重,管理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国家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条例》的要求没有进行认真的领会和思考,还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和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在贯彻中出现一些落实不力甚至错误的做法。具体表现在:不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机制不能迅速建立,相关制度不能健全、有关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不能科学设立过渡期、“等靠要”思想严重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之前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认为已经很好了,对《条例》的贯彻落实重视不够,导致在校车管理中继续沿用原来的做法,新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二是交通运输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由于部分学生家校距离较远,造成学生上下学交通乘车的刚性需求较大,但由于公共交通发展滞后,校车总量不足,不能满足学生需要,黑校车依然大量存在。当前与6月份统计数据比较,尽管需乘坐校车上学人数下降了7、18%,但仍有约20xx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乘坐校车需求。由于校车数量不足,导致非法运营的“黑校车”依然大量存在,学生乘坐无证运营车、拼装车、超载车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随时可能发生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另外,在督查中还发现,部分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公交车辆在上下学时段也存在严重超载现象。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问题尤为突出。
三是校车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和服务机制还没完全形成。一方面,全国各地差异性大,提供校车服务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形成符合当地实际,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验。另一方面,提供校车服务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还不明朗,购买和运营校车成本居高不下。一些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困难,不同程度地存在买不起,或买得起用不起的问题,难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另外,校车驾驶人要求偏高而工资待遇偏低,导致合格的校车驾驶人比较缺乏,驾驶人队伍不稳定。
四是一些地区保证校车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是一些农村地区的道路通行条件差,即使配备了符合新国标的专用校车仍然难以保障安全。一些贫困山区现有的公路技术条件还无法通行专用校车。而恰恰这些地方的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十分强烈,现实与需求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交通参与者素质偏低,不能文明出行,也没有形成礼让校车的观念,保证不了校车优先通行权,良好社会氛围还未完全形成。
刚才柯伟同志对部际联席会议20xx年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已作了介绍,同志们对此也进行了热烈讨论。这些工作安排,是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后,针对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的,应该说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对于指导和帮助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该计划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正式印发各成员单位,请大家抓好落实。
三、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的对加强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同志们务必要认识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警钟长鸣决不松懈,主动工作决不推诿,强化管理决不麻痹,狠抓落实决不敷衍。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五点:
一要进一步密切配合。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总体配合情况良好。比如针对各地在校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立即沟通协商,迅速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地方遇到的实际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理解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尽量把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作为特事来特办,不因个别部门工作滞后而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进,切实形成信息互通、分工协作、高效高质的工作合力,也为各地的工作作出表率。
二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应该说,我国的国情、发展阶段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决定了校车问题的复杂性和工作任务的艰巨性,许多问题必须通过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攻艰克难。通过改革来创新我们的工作机制,要认真总结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以来的有关工作,把一些临时性的好做法常态化,把一些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化,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创新来推动各地对建立校车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探索,各成员单位单独或多个部门可以联合开展试点或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校车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比如财政部研究制定了《财政支持校车服务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就非常好。另外,在数据采集、信息互换、材料报送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轻地方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校车安全的政策、标准问题必须从国家层面加以解决。在这方面联席会议有关单位已开展了大量工作。如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及时修订颁布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公安部修订了《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工信部出台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为各地贯彻落实《条例》、保障校车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国家层面制订的校车政策和标准还不完善。我很高兴地看到,有关成员单位已将这些工作列入了明年的工作计划,希望各单位抓好落实。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查。今年以来校车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强化了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大了督促检查的力度。如公安部门专门部署开展了清理排查在用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开展提供校车服务的客运企业排查并加强了监管等等。毋庸置疑,目前社会上还有大量的非法车辆或三超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群死群伤的大事。我们必须强化督查,继续保持高压状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让所有非法车辆无处可遁。
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总的来看,今年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反应是好的,这与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中宣部、广电总局等部门注重正面宣传和引导的努力分不开,比如针对媒体报道个别地方购买车辆后上牌难的问题,教育部、公安部迅速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的名义以“让学生坐安全车上下学不能等”为主题,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工信部对校车标准的争议也及时进行了回应。特别是在这次督查过程中,有的组还特别邀请了中央电视台记者进行全过程的报道。这些做法都非常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发挥媒体的力量,正面宣传、客观报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努力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将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同心同德,改革创新,扎实工作,持续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努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谢谢大家!
本次会议到此结束。
安全管理讲话稿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非常重要,非常及时。xx区xx乡发生的“7.10”校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令人痛心,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xx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应当吸取教训,全面反思,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等会,市人民政府苏健全副市长将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校车作为孩子每天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校车承载的是稚嫩的生命,牵动的是社会的神经,校车安全是生命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市校车安全管理,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校车超员严重、安全基础设施较差、少数监管部门和基层干部落实不力、安全管理有待规范、安全隐患较多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要认真吸取“7.10”事故的深刻教训,增强抓好校车安全管理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校车安全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地把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使全市校车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整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根本遏制,校车安全管理步入“政府主导、管理规范、用车安全、群众满意”的良性发展轨道,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引发的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体制。
为切实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校车安全的监管,市人民政府调整了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相应调整充实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协管教育的政府办副主任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公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
要加强校车管理机构力量,抽调各相关部门专门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班子,明确各自职责,全面掌握当地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和校车运营情况,确定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确保校车安全。
要织牢校车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校长(园长、学校和幼儿园投资方)负主体责任”的责任体制,健全市、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乡镇中心校、学校(幼儿园)五级安全工作网络,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校车承运公司或承运人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和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层监管部门、校车使用单位法人、校长(园长、学校和幼儿园投资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及家长之间应层层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学校(幼儿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中心校,要制定专人指导和帮助学校(幼儿园)维护交通安全环境,协调、配合、检查督促并落实有关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各项保障机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对因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而导致辖区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增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1、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各地各有关监管部门、学校(幼儿园)、校车承运公司要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落实xx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校长(园长)安全工作职责》《校车驾驶员职责》《随车照管人员职责》《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使用许可制度》《校车安全检测工作制度》《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等,做到用制度来管校(园)、管人、管事、管车。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逐车逐人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严格落实“一车四人(园长、司机、交警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口联系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校车的全方位监管。各县市区(园区)和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列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清单,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的责任制度、监管制度,确保师生乘坐校车人身安全。
2、严格规范校车使用许可。要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校车准入和标牌核发。学校(幼儿园)或校车承运公司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由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3个部门分别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由校车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对符合条件,经过批准的校车核发校车标牌,签注校车类型、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停靠站点、核载人数及有效期等。同时,要严格校车驾驶员准入审批,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循在年龄、驾龄、病史、行为、记分、违章和犯罪记录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经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资格审查合格签署校车准驾意见后,方可聘用。校车标牌实行半年一审制度,校车准驾资格实行年审制度。
3、加强校车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各级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和校车承运公司(承运人)定期组织校长(园长、学校和幼儿园投资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或者面对面、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增强校车单位负责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坚决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低速货运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不断提高学生(幼儿)家长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向社会广泛宣传校车法规、制度,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
4、推行校车公司化管理。按照“安全第一、统一管理、家长自愿”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原则,鼓励国有汽车运输企业或有资质的其他企业购买或租赁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组建专业的学生接送服务公司,实行校车管理公司化运作。各地要从校车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校车公司化运作,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建立财政专项经费奖补制度,列入财政预算,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业绩突出、运营情况良好的车辆给予一定的奖励。
5、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各县市区(园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加快校车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学生人数上下车、车内实况、校车行驶位置、校车车况等信息监控,并实行实时监控。
6、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查。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x政明电〔20xx〕14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排查整改、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要高度重视,协调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对未获得校车使用许可、无安全保障的“黑车”于20xx年9月1日前坚决予以取缔。要突出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这一重点区域,严肃查处校车管理混乱、校车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校车行驶线路未审批、校车行驶道路标识不明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要严肃处理,依法取缔,对“带病”上路的校车一律责令停运并予以顶格处罚。
各位领导、同志们,校车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同时责任重大的工作,每个孩子的成长都牵动着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关注,让我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开创校车安全管理新局面,让我们的孩子多一份安全,让我们的家庭多一份欢乐,让社会多一份稳定与和谐。
安全管理讲话稿篇6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区、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刚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梁局长对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下阶段特别是20xx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教育局陈局长也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发言,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我们一定要加快推进全县学校食堂改造和量化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确保不因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而影响高考、中考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以食为天,食品卫生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学校食品卫生与师生切身利益联系最广泛、最密切、最持久,最敏感,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安全问题之一。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了学校食品的安全,全县学校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了师生身体健康,维护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县党委、政府向一贯关心和支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学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未能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摆正位臵,认为抓教学是硬任务,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则是软任务,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松驰。有些学校甚至把学校食堂当成“摇钱树”、“聚宝盆”,把后勤社会化作为创收的手段,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二是学校集体食品安全隐患较多,集中表现为食堂建筑、布局的规范化程度不高,食品加工流程不合理,操作不规范;卫生设施投入不足,与教学设施投入形成明显的反差。
三是个别学校没有认真尽到管理监督职责,致使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马虎不得,麻痹不得。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学校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学校食品管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切实解决好我县目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教育部门管理督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形成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
一是教育部门加强监督。督促学校根据《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可行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
二是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以学校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校园商店以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店进行全面检查,积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领导、学校后勤和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业务知识的培训。此外,还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三是公安、工商等部门要重点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店及小摊点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自查,查找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在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切实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学校食堂信誉度。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当前正值夏季时节,易发传染病,因此,要针对夏季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要求,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
三、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的薄弱状况
一要强化学校食堂内部管理。严把学校食品入口关,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凭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整洁,认真落实餐食具消毒工作,提高消毒效果。二要强化学校食堂的安全保卫工作。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加强值班力量,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三要强化校园商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在食品进货渠道、食品质量、食品贮存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各学校、幼儿园还要加强对校内饮用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造成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四要强化定期巡查制度。校长、分管校长、后勤管理干部和校医以及卫生监督员要有明确的责任,定时定量进行严格检查。要对学校食堂、校园商店、小卖部和饮食摊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要强化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主动与乡(镇)、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四、加强领导,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进一步健全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与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对中小学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中,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管理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学校要研究制订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要建立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要在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督促和指导有关人员抢在第一时间报送有关情况,为政府处臵突发性事件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于疏于管理,工作不力,迟报漏报,并造成工作失误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同志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能否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大事,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