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规心得8篇
我们接触到心得体会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了,如果你准备要写一篇具有感染力的心得体会,那么你一定要经过认真地思考,加分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安全法规心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安全法规心得篇1
通过段上的违章违纪安全工作通报,做为一名铁路职工,深刻的认识到尊守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对这种违章违纪现象是我们大家非常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我们要做的就是面对现实,就是要结合自己工作中需要改善的地方进行深刻反思。严格尊章守纪,排除设备隐患,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针对个人在具体中存在:作业不标准;执行规章制度不坚决,不认真;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对照自己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找和分析,使自己深感自身的安全行为离“安全第一”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分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
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不牢,真正懂法守法,遵章守纪,敬业爱岗,尽职尽责,还需要加强日常教育,付出努力。在日常计表工作中和故障处理时,往往会放松安全警惕性,自己要求不是很严格,造成很多的违章违纪作业现象,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和改正。
(2)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掌握
每一起事故教训,都是由一系列的违章造成的。近年来铁路一系列事故,客观的因素少,设备的因素少,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有的是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反映出个人业务素质的问题;有的是知道了、也会了,就是不按标准干,反映出个人思想素质的问题;这些现象,都可以在一些事故中找到影子。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没有自觉地、经常性的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作业制度,造成日常作业中对规章制度的掌握还不够,还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作业中,还没有完全达到用规章指导工作的工作习惯,造成了安全隐患时有发生。由其是近年来来,铁路改革迅速,新的规章制度不断颁布,自己不能主动的去学习新的规章制度,又不能去更深的去领会新的规章制度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3)工作中不能完全落实标准化作业
在日常计表工作中,自己不能完全按照计表工作标准执行,从而发现不了通信设备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是思想对计表工作标准化作业认识不足:一是觉得计表工作很简单,多点少点无所谓;二是觉的计表工作过于重复,标准化作业就意味着浪费时间;三是好人主义严重,对于工作好好是是,不愿意多管多问;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表工作中的标准化作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坚决改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在安全工作上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铁路运输的安全,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证铁路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
(2)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通信设备计表的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作业方法,并不断加以应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
(3)是进一步提高标准化作业的意识,做好各项工作。今后,在实际作业中,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化作业规定的要求来执行。努力做到工作前做好预想,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做到有备无患。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化作业程序,不加不减,严把安全关键,努力减少通信设备的隐患。
总之,我要通过这次安全检查,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以实际行动为铁路安全运输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安全法规心得篇2
今年以来,__镇人民政府按照《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武食安办[__年]2号)和《关于__年__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__办[__年85]号)要求,在市食安办的安排部署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与时俱进,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抽检、风险监测、食品违法案件办理、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等方面,结合我镇实际,总结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关于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__镇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镇主要以个体经营和墟市经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粮、油、肉、水产品、蔬菜等“菜篮子”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截至__年10月28日,我镇共出动执法车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户次,检查墟市食用农产品摊点8户次,开展快速检测22批次。
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截至__年11月7日,我镇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25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1户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0户次,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6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3户次,其中学校食堂9户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90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2、为确保__年元旦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__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南食药监食流〔__〕253号)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97户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3、根据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及汛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镇积极开展食品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让群众放心的食品安全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__年5月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5户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2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二、执法办案开展情况
(一)以服务扶持发展为重点,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帮扶,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措施,今年以来新设立个体工商户1110户,变更186户,注销170户,个体户总数达到6600户;内资企业新设立466户,总数达到3531户;
(二)在消委会的指导下与景区法庭合作,在__市场监督管理所设立了景区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快速处理涉及旅游消费权益案件。
(三)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取得明显进展,共规范创建示范店11家,其中明厨亮灶示范店7家。
三、“两节”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根据我镇辖区特点,会同各相关部门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检查。一是对月饼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把月饼市场主体准入关,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镇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内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调味品、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品种,加大对农村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截至__年9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5户次,其中包括月饼经营单位10户次,开展墟市食品快速检测1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开展“__年大王会狮健步行”餐饮保障工作,9月底,我镇对“__年大王会狮健步行”的5个用餐点进行监督检查,下发《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及《__市重大活动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为10月6号活动的顺利召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食品抽检、风险监测工作
积极开展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我镇协同__所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的抽查监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工作。我镇会同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对南源岭、__村、黄土村、城村村等开展逐户摸底并登记造册工作。对未取得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下发限期办理通知书及办理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由此着手规范许可行为。二是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摸清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主体65户次,下发限期办理通知书及办理许可证一次性告知书65份。
会同市农业局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切实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86份,经检测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四、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
对中考考点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__年中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工作,杜绝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事件发生,确保所有参考学生饮食安全。__镇食安办会同__所对辖区考点__中学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考生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落实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下发重大活动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__年8月11日上午,适逢__镇墟日,__镇食安办、__所、__镇生产安全办、电力、海事、计生等多部门联合,对参加赶墟人群进行宣传,此次宣传内容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宣传。
安全法规心得篇3
__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药局的精心指导下,乡食药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传导压力,强化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监管整顿,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市场环境,确保了全乡食品市场的安全运行。现就__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一是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目标,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并与村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监管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监管工作职责、措施和任务。二是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乡长为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力量保障到位。三是乡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听取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各单位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亲临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予以解决。四是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加大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落实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畅通了信息报送渠道,在各村委会设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各村委会实行月报制度。
二、广泛宣传,氛围浓厚
以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以“五一”“十一”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节庆日为时间节点,紧紧围绕乡域乡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页、宣传条幅、培训会、咨询会、qq、微信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安,全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份,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张贴大小标语100多条,举办食品监管员、食品从业人员培训2次,在世纪大道举行食品安全咨询会1次,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推送食品全全知识200余条,充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全力整治,监管到位
一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我乡对街道金三角酒店、香川菜馆、闻香阁生态园、实惠餐厅、霍家鹅块等大小餐馆进行安全检查,核查上岗人员的健康许可证,未办理的要求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对谢集集贸市场、张集集贸市场、老丰港集贸市场中的食品小作坊如面粉加工坊、馍店、熟食店、蛋糕房、豆腐坊等,逐一走访检查并登记造册,确保了全乡食品行业及从业人员可管可控,有案可查,从源头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是积极开展重点节点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在“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突击检查。组织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超市、商店、饭店等食品市场进行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加工操作场间简陋,食品处理区与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不健全等等。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业主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方案、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予以当场销毁。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单15份,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0余公斤。
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乡对辖区内的中、小学以及两所幼儿园营养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商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度以及食品留样登记制度,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四、健全制度,突出长效
今年以来,我乡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乡政府分别与全乡23个村(街)、3个社区及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餐饮行业和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了用制度来保障安全。同时各村(街)分别明确一名村干部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全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运作。
虽然我们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和小作坊的卫生状况还需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道德诚信和社会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仍然不高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__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根据我乡食品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继续与各村(街)签订目标责任书,与食品从业人员签订承诺书,力求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乡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积极配合上级各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集中整治。
三、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法规心得篇4
3月29日一大早,卢老师就领着我们这群小雏鹰匆匆地走下楼看交通安全图片展。原来今天是全国第xx个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个星期是安全教育周,是为了我们能增长安全知识啊!刚走下楼,一张张安全牌映入眼帘,内容有“过马路时小心安全,要红灯停,绿灯行,不要闯红灯,要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要学会不将垃圾扔出车外,不酒后开车,还要尊老爱幼……”我的脑袋里浮想联翩……忽然,一丝话语打破了原有的寂静:“同学们,排好队,一个一个走过去领安全小本子。”我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个本子,看里面写了什么,经过了“千难万险”终于成功拿到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永远离不开交通工具,而有交通工具,身边就会处处有危险,它就像恶魔,一直盯着你,只要你稍有松弛,就会把你吃掉。所以,我们要处处留心生活的细节,不要忽略任何一个细节,也许就因为一个细节会让人丧失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错过了就不会再来了,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用再多的金钱都买不到,它和亲情一样,是世上最珍贵的无价之宝。失去了生命,就再也看不见这个美好的世界了,再也看不到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了,再也享受不到快乐和幸福了……俗话说:“活着就有希望。”这真是一句至理名言。是啊!人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哪怕是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人,只要他身怀希望,不轻易放弃,我相信他所憧憬的未来会出现在他现实的生活里。
从现在开始,我要留心身边的事物,去开心地过好每一天,让自己远离危险,去做一个懂得保护自己的“交通小卫士”,我会让安全伴我成长!
安全法规心得篇5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安全法规心得篇6
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交通,无时无刻不在交通之间徘徊。也许,一时的疏忽会给你带来终身的遗憾。因此,为了朋友、家人和我们自己,我们应该遵守交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注意交通安全,而是鲁莽行事。司机开着车,跳了过去。驰骋的过程中还剩下什么,只留下飞扬的尘埃?你看到身后巨大的恐惧和悲伤了吗?醉驾者在“黎明”的暮色中摇曳,你迷迷糊糊,没有任何思绪。你怎么能冒这样的风险?当我看到“司机的饮料,亲戚的眼泪”的标语时,我为你的无知深感羞愧。在你心目中只是一张白纸吗?只是意味着空虚吗?这让我陷入了沉思!
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球,拼命地直奔路中间。也许,他还年轻,他简单的想法没有预料到可悲的后果。不幸的是,一张卡片。
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远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犹如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呼唤,上天是仁慈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痛苦,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悲痛。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悲痛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痛苦的泪痕,那是同情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难道不应该为此而珍惜宝贵的生命吗?也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也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该注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顽强,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注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呼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远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灿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安全法规心得篇7
近日,有幸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收获颇多。
我们每个人都有劳动的权力,每天我们都在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正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设立的。《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我了解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权力,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外,我比较关注的一点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提倡劳动者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这说明,国家鼓励职工通过参与群众性竞赛、创新活动,提升劳动效率,改善劳动结果,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创造价值、展示才华的机会。
我们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说,能够非常规范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签订也比较规范,能够按时、规范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达到工作年限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技术人员、维修工等的加班问题,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问题等。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在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安全卫生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和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推动“转调创提”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吨钢挖潜300元目标的顺利实现。
安全法规心得篇8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 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